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他希望有朝一日,这个孩子能离开这满是污垢的地方,清逸高远。
那时的叶翀四十多岁,捡了个孩子回来固然很高兴,就这么带着他生活了一段时间之后,男孩有一天忽然问:“我该叫你‘爹’么?”
这个问题把叶翀难住了。
其实若他有孩子,这时候都该当爷爷了,可别说“爷爷”
,他压根不想被唤作“爹”
,太显老了,但叫“伯伯”
或者“叔叔”
又有那么些疏离。
男孩想了一会儿,喊了声:“娘。”
“……”
叶翀沉默了,“还是叫‘爹’吧。”
叶翀就这么带着他生活了许久,但儿子的来历他一直不清楚。
叶池本人也并不知道,只是说记事开始就在那个地方生活了,有一个在附近打工的好心女子将他们这些孤儿安置在一间小屋里,每天给他们做饭,但这日子吃了上顿儿没下顿,连孩子的精神都是紧绷的,甚至还有七八岁的孩子为了抢吃的用刀划伤别人。
那女子的身体一直有问题,后来有一天突然不出现了,或许是在外病逝,或许是找到好人家再也不想回来了,真相不得而知。
叶翀听罢只是摸了摸他的头,穷苦人家中弃婴太常见了,哪里都有,叶池能被他捡到,或许算是幸运的。
既然有了儿子,他也不能再这么浑浑噩噩下去了,但他干不了什么重活,只能靠着原先当官时积攒下的不多的积蓄,再加上帮人写贺词请帖一类,至少吃饱穿暖没问题,偶尔积攒的钱多了还可以去收一幅字画。
叶翀曾是榜眼,自然希望儿子能考上状元,他工作时不想儿子闲着,于是有一天就《论语》的一卷丢给了叶池,他写字叶池看书,到了中午去烧饭,发现叶池已经将书合上了,坐在窗前看外面。
虽然儿子很安静,但小孩子贪玩的道理他也懂,于是好声好气地说:“书看完了才能去玩。”
叶池眨了眨眼,“看完了。”
这才过了一个多时辰啊。
叶翀叹了口气,“说谎是不对的。”
叶池眨了眨眼,表示听不懂他在说什么。
为了让儿子记住做人要诚实的教训,叶翀将书拿过来,拿了根毛笔告诉他这是鸡毛掸子,翘着腿道:“我考考你。”
随后他便问了叶池关于书上的几个问题,叶池始终对答如流。
他问前几个的时候还觉得是侥幸,当把整本书都问完了之后,默默合上了书。
他惊呆了。
叶翀自认为记忆力算是过于常人的了,但从没想过世上真有过目不忘的人。
为了证明他的猜测,他又递了本《孟子》过去,仔细观察这孩子是怎么看书的。
叶池拿过书坐在小板凳上,一页一页地翻过去,看的速度很快。
叶翀一直注视着他,甚至都忘记过了多久,直到他将那一本书都翻完,他才回过神来。
“看完了?”
叶池点点头。
“会背了?”
美女总裁和我打赌,说只要我赢了,她就做我的女朋友...
为了替父亲报仇,她不惜嫁给他以身侍敌,却犯了禁忌爱上他,最后惨被掉腹中骨肉。从此她清心冷欲,专注搞复仇事业。陆总,夫人每天都在想杀你!夫人,听说你想要杀我?男人把匕首放在她手中,眸色温和任君处置。当殷红的血,像玫瑰一样在他胸前绚丽绽放。她才明白她恨透了他,却也爱惨了他。对不起,老婆,给了你那么多悲伤,我可以用一世深情,暖你余生吗?好,往后余生,不言悲欢,只许深情。...
...
关于大魔仙本是平凡少年,却有离奇身世,受冥冥中指引,终踏上仙魔双修之路。神人魔妖灵鬼,天地间六大种族,任我自在翱翔!成不成魔,不在种族,而是人心站在天界顶端受众生膜拜,不如与你归隐山林看那小桥流水(有完整大纲,绝不期跪求推荐和收藏!也…...
地下世界最强杀手,做了冰山警花的赘婿。...
一觉醒来发现自己有了一个室友叫盖伦,而且这地方竟然叫巨峡市,天上TM还有个大菊花,我凑,这他妈不是超神学院吗!貌似这里还有外星人,还有神,还有天使和恶魔,好可怕,我要回家我要找妈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