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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第4页)

她们一共也就十个人,全是铁路家属。

只有25公斤重,对在农村里挑100斤大粪的母亲来说,简直就像是玩似的。

据母亲说,她的收入,和上班的职工差不多,有时甚至更好。

而且,大部分时间都在休息,自由又自在。

却不说,那是因为父亲。

那是小镇家属最好的工作,不是什么人都能够去做的。

父亲一心扑在工作上,但是一有时间,他也会炒菜,会干杂活,会劈柴,会打煤饼。

会约母亲去散步,会给母亲买好的衣服。

会带全家去城里的公园玩。

家里的水果也是常年不断,总是有人送这送那。

别人是收了就收了,而父亲,就是帮别人办了事,也总会让母亲去还礼。

所以他和周围的人,包括地方上的人,关系都很好,他们都很敬重他。

他身边的,其他五六个兄弟单位的工长,班长,他们的老婆,全都在货站做装卸。

这些,都是在他职责范围内,所办的,合情合理的事。

附近农村的,村长乡长镇长,中小学校长,他都认识。

她所有的老师,对她也很好。

父亲甚至带着她,到山上的一个彝族村长家里,去吃过一次带血的羊肉。

他们住在山顶上,他们住的房子,下面是牲畜,上面才是人。

村长为了招待他们,现杀了一只珍贵的黑山羊,然后围着火塘,用大锅煮。

怕他们吃不习惯,临走的时候,还带上了一大包。

那是最好的,大凉山黑山羊的肉。

另外一次,是到附近的一个村子里。

村长在院子里摘了许多,还有点生涩的石榴给他们。

她还跟站上的一个叔叔,回了他在乐山,大山深处的老家。

他们走了很远很远的山路,他们几十个人住在一个大院子里。

吃饭的时候,大人们在屋子里吃,小孩子们端出碗来,在长凳子上吃,只有玉米糊或者白饭,酸菜。

她从小到大都没有穿过带补丁的衣服,而那里的大人孩子,到现在都还穿着那样的衣服。

那里,比她的老家还要穷。

因为她是远道而来的客人,她吃的是包着肉的汤圆。

他们花一毛钱的门票去看了乐山大佛。

还在乐山市最大的百货商店里,买了最好看的花布,做了一件大衣。

花布是她自己挑的,一挑就是最贵的灯芯绒。

像老虎的斑纹,穿在她身上,居然有一点点霸气,很恰当,很有味道。

因为她虽然很柔弱,但是眉毛却像父亲一样,有点刚。

眼睛也很伶俐。

她明明属兔,从此,那些叔叔阿姨们在逗她的时候,都叫她“小虎妞。”

并且夸她,“有眼光”

她母亲还的礼,第一次一般是一只兔子,第二次才是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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