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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寻兴致勃勃地啃着馒头:“没事,我已经让墨影给爷爷传过信了。”
杜氏问他:“墨影是谁?那天来找你的那个小侍卫吗?”
“是啊。”
他点头,随即又有些气呼呼的,“上次要不是他多事,我能在这里多待几天呢,他真是个不负责的暗卫。”
暗处的墨影:……我是不是应该现在就把少爷带回府里捆起来?
阿寻就安心地在林家住下了。
杜氏做的饭很很好吃,花样也多,有各种各样的点心,有许多连他也没尝过,才过了几天,阿寻的脸又圆起来了。
为人爹娘的,总是喜欢看着孩子白白胖胖的,看着以肉眼可见速度胖起来的阿寻,杜氏很是骄傲,就拿来教育宛晨:“你看阿寻哥哥吃饭一点都不要人操心,脸盘圆圆的多可爱啊。”
宛晨咬了一口鸡腿:“我也不要你操心啊。
只是每个人长相的特点不一样,阿寻哥哥脸蛋圆圆的好看,我脸蛋圆圆的肯定就不可爱了。”
宛晨说得一本正经的,宛桃忍不住反驳他:“你怎么知道?你的脸蛋又没圆过。”
宛晨摊手:“因为姐姐你脸很圆,我跟你长得很神似,所以……哎,姐姐你是女子,不能这么粗鲁的,啊,娘,你管管姐姐啊,救命啊!
!”
林大树一边吃着馒头一边幸灾乐祸:“你这小子总是不长记性,该!”
被收拾了一顿的宛晨欲哭无泪,悄悄地跟阿寻嘟囔:“阿寻哥哥,你看我姐姐这种女子是不是以后嫁不出去?她那么凶,呜呜,还总是让我帮她拿包……”
阿寻摸了摸宛晨的脑袋以示安抚,偷偷瞧了一眼正在喝汤的宛桃,小声道:“我觉得她挺可爱的。”
宛晨瞪大了眼睛,这个世界都是怎么了?天理何在?
他不想理这些人了,化悲愤为食欲,忿忿地去盛了一碗汤。
宛桃莫名地觉得,这次阿寻过来,特别喜欢粘着自己。
她跑到书房看书的时候他也去,她跑出去买东西的时候阿寻也跟着,比以前小时候的林竹还要黏着她。
她写字帖的时候,阿寻趴在一边,认真地看。
看着看着,他总算忍不住了:“你这写得什么啊?”
宛桃解释给他听:“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室宜家,这是来歌颂一个善良美好的女子,说是长得漂亮,娶回家有面子,还会刷锅洗碗打扫卫生……”
阿寻听宛桃絮絮叨叨一直说,终于忍不住了:“我不是在问你这个,我意思是,你这写的字为啥那么难看。”
宛桃一愣,威胁地看着他:“你说什么?”
阿寻缩了缩脖子,嘟囔道:“夫子说了,要想取得进步,就要能听得进去别人的建议。”
宛桃的字形是硬伤,从上辈子到这辈子,她写的字从来就没有好看过,女夫子看到她的字帖,憋了半天才能憋出来一句夸奖:“你写得挺认真。”
宛桃翻了个白眼,将笔塞给他:“那你写一个我看看。”
她心里想着,照着阿寻的顽皮样儿,估计在字形上面也没啥造诣吧,最多比我整齐些。
没想到阿寻接过笔,就从容地在纸上写了个“永”
字。
笔锋有力,收尾从容,意到笔随,润峭相同。
宛桃记得,女夫子在教字形的时候,第一个字就是“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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