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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慕夏打电话说她到了,我磨蹭了五分钟才下楼,来到小区门口,见她手里提着一个袋子,没有预想的数落和怒气,倒是她一脸的平静,看我出来了,先皱皱眉头看了眼时间,“晚了五分钟。”
“惊吓状态下的我,移动速度比平时迟缓五倍。”
我哪敢正眼看她,越是平静,越像暴风雨来临的前兆,“想说什么就直说吧。”
“这个给你。”
她把袋子递给我。
我接过来打开一看,是个帽子,不解道:“送我帽子?”
“你的头发为我光荣下岗了,补偿你的。”
林慕夏笑了笑,随即话锋一转,“别追我妹了,老妈不会同意的。
虽然我觉得你人品尚可,不过还达不到我理想中妹夫的标准,我想了想,你们我不想干预太多,只能提醒一下。”
“多谢好意。”
我松了口气,她的表现与我设想的大有出入,葫芦里到底卖的啥药。
“别急着谢,就这事还不至于我这么晚特地来找你。”
林慕夏手中多出一个盒子,她打开后,我看见盒子里装的是在毛卜顺旧店里那只皮箱中发现的带假钻戒的那截指骨。
她认真的道:“还记得下午我说有事要找你当面说吗,当时因为胡一刀爆炸就一时忘了。
经过骨质分析和DNA比对,这指骨不是毛氏一家三口的。”
“胡一刀不是说了么,那屋子租给过都市爆破者,也卖给了富豪,说不定是他俩谁的呢。”
我拿过盒子细细端详着,接着说:“我觉得它应该有啥寓意在里面,不然能被单独保存起来?”
“鉴定出指骨属于一个25岁到28岁的成年男子,而且已经脱离人体骨骼组织7年到8年。”
“啊?”
我听到她说的顿时愣住,“这指骨挺神秘啊。”
“我从情报科那,查出坊间一个传闻,真实性有待考证。”
林慕夏用手捏着指骨,边把玩着边说:“江湖的贼王,摘星手,他早年出道时,第一次行窃便偷过来几根金条和一枚钻戒,他兴高彩烈的拿去献给师傅,却被一眼看出就是假货,将他逐出师门。
摘星手决定自立门户,钻研盗窃之道,并把自己的小拇指给砍下,封存起来,每日拿出来观看一眼,以此明志。
隐忍而厚积薄发,盗走了最不可能被盗走的东西,籍此被封为传奇贼王。”
“摘星手倒也有大魄力,怪不得现如今能以盗之名威震江湖呢,原来和古时的越王勾践的风格差不多。”
我听完她所述的传闻后,赞叹不已,旋即反应过来不对劲,再看向那截指骨时,我呆住了,“你……是说,我们很有可能拿走了摘星手至关重要的东西?”
“没打招呼的就拿走,也算偷吧。”
林慕夏嘴角弯起,“得知偷了传奇贼王的宝贝,蛮有成就感呢。”
“你就不怕一觉醒来,内衣内裤都不翼而飞了?”
我毫不留情的打趣道。
“裴sir的手指,同样的一根也没了,你说会不会摘星手发现了之后,实施的报复?要不然下班前裴sir为什么把摘星手写上去呢。”
“还别说,真有可能,所以你来找我,是想……”
我隐隐猜到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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