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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眉来眼去(第2页)

顾遥笑得眯起了眼睛,露出八颗米粒牙齿,给郑世子见礼罢,道:“郑大哥与爷爷好似一家人,佛心、道骨、儒表,一派仁者之风。”

底下十来席、年龄跨段极大的男儿们,闻言皆喷。

就凭郑世子那平凡的模样,顾遥能夸出这样的话来,他们不佩服都不行。

孟善看了一旁二十有二、依旧脸红的郑能,替他问顾遥:“儒为表,倒是一目了然。

佛心、道骨,怎么瞧出来的?”

顾遥理所当然道:“儒为表怎么看出来的,佛心道骨就怎么看出来的呗。

郑大哥睛里有佛心,行动是道骨,很简单的嘛。”

看人还能这么看?孟善“哦”

了一声,想起顾遥对郑智的偏见,视线扫过底下一溜男孩。

一地少年,除却自己的幼子,最醒目的,便是郑智。

可偏偏,顾遥最不喜欢的就是他。

巧得紧,孟善也不喜郑智。

不过,那是在和郑智接触了一段时间后,而不是顾遥这般,一开始便不喜欢。

再看被顾遥夸张的武安侯世子,通过一个多时辰的闲聊,孟善认为,把“佛心、道骨、儒表”

的标准降一些,这个郑能,的确当得起这三个词。

思及此,孟善看着郑世子,笑道:“都言小孩的话,最真不过了,世子勿恼。”

郑世子忙道:“小子不恼,好生愧疚。”

“那也不必。”

说完,孟善吩咐下人,“遥姑娘座席安至前位。”

顾遥再靠前,也不能超过长辈孟瑄,高不过客人郑智。

首两席下来后,第三席是郑智,孟瑄第四,俩人一左一右,顾遥被放到了第五席上,恰在郑智下首。

顾遥安顿下来后,孟善才招沈从君上前,与郑世子道:“这位沈从君,便是将三公子从大山带出的那位少年。

如今已被老夫收进少营,是千把人中,最是出色的一位。

能遇到这等人才,智哥儿居功甚伟。”

闻言,郑世子拱手与沈从君道谢,又命人送上淮南名剑——秋水剑。

沈从君使的,恰是长剑。

郑世子这礼送的,极为合适。

牡丹玉饰、秋水长剑,两样物件,昭示郑家之富的同时,展现郑世子之出色。

郑世子用自身证明,当清商和智商足够时,颜值就成了陪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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