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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不觉间,我已经在a市呆了四十天。
这四十天,我产生了蜕变。
我已经忘记了几个月前还跟我耳鬓厮磨的eve,忘记了来此之前流浪几千里的无所适从,忘记了我来到这里只是为了顶麦甜的班。
我俨然把七大金钗的事业当成了我自己的事业,用老崔的话说,我不再文艺了,我已经钻到钱眼里去了。
在那之前,我对金钱的概念一向是够花就行,从来没想过要攒点钱干点什么。
在那之后,我对金钱有了一种强烈的渴望,尽管我不明白赚那么多钱有什么用。
管理七大金钗之余,我大多数时间内无所事事,又干起了码字的兼职。
那时候我的码字工具是一台ibm,而且是二手的,偶尔灵感汹涌的时候,我根本不会顾及旁边有没有人,当场就打开笔记本写上几段。
一开始还好,大家都不知道我在干什么,后来有一次哥们儿太浑然忘我了,没发现小沫就站在我后面……
我记得我当时写完几百字,伸了个拦腰,一回头差点被吓尿。
小沫就那样静静的站在我身后,一言不发,像个幽灵。
我问她:“你站多久了?”
她答非所问:“挺好看的。”
我愣了:“什么挺好看的?”
她说:“你刚才写的东西。”
其实我心里美滋滋的,但这种时候我得装深沉装沧桑:“瞎写的,没啥好看的。”
小沫说:“你这也是网络小说吗?怎么跟崔扒皮写的东西不一样?”
我讶然:“你怎么知道他写过网络小说?”
小沫说:“场子里谁不知道他以前写过那什么三部曲呀?听说他还去租书店里买了几套他的盗版书,签了名送给了几个小姐……”
我立马就接不了上话茬了,老崔一共写过三本书,可惜没一本能够出版。
曾经他很自嘲的说,如果将来遇到了喜欢的姑娘,就去租书店里弄套盗版的,签上名送给姑娘。
没成想他后来没送给他心中的姑娘,反而送给了他睡过的小姐。
老崔的三本书在某种程度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号称“日遍三部曲”
,第一部很现实,叫做《青春之日遍全地球美女》;第二部具有浓烈的魔幻现实主义的色彩,叫做《穿越之日遍全异界美女》;第三部不愧为压轴之作,题目很大,针对全宇宙,叫做《重生之日遍全宇宙美女》……
在很多人眼里,老崔就是个**,但我从来不这样认为,他只是一个不被世人理解的另类作家而已。
老崔在我心目中一直是那个我所佩服的坚守原则的人,他从来没被市场改变过,也没被读者改变过,他永远是那么的率真且个性鲜明。
谁都没想到,未来的某一天,老崔的作品终于出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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