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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第缕日光降临到尖碑,金色国度由此苏醒。
年幼的我尚且不知——
命运的野兽早已盘旋在我的边。
我出埃及王族,继承了祖父拉西斯世的之名,意为“太阳神之子”
,光辉,斐然,勇猛,聪慧。
祖父寄望深厚,希望我能牢牢握住统治者的权柄,统下埃及,披覆恩泽,让埃及如黄金般熠熠生辉,永垂不朽。
不同于父王悉心栽培长子,祖父格外偏爱于我。
也许是因为我生与祖父模样的血统金瞳。
金瞳在下埃及不多见,无论是平民还是贵族,多是黑色眼珠。
异瞳,要么是异类,视为瘟疫不详,被驱逐出境。
要么,是“神”
。
于是,在代代祭司的鼓吹之下,黄金之色,即为“神祇之躯体”
,而白银之色,则作“神祇之骨骼”
。
这切存在的真相,无非是为了巩固统治,在平民与贵族之间划下道不可逾越的禁忌。
生于神明所庇佑的国都,我却从未有过敬畏之心。
祖父为此斥责我,说我缺乏奔赴的信仰,正如丢失的荷鲁斯之眼,是不完整的。
我不需要这虚无缥缈的“祈求”
。
我的命运,也绝不受控——幼年的我,无数次笃定这事实。
祖父那双鹰隼般的犀利眼珠,好像能眼看出这具单薄幼小躯下的野心。
初,那只是粒不眼的种子。
我的母后原是战车队官员的女儿,英姿飒爽,不少权贵军为之倾倒。
然而,自从她入了白城孟斐斯之后,高飞的本奴鸟囚于笼中,日渐枯萎,搬到了底比斯,她的病重了。
在阿努比斯召唤她之前,母后四儿女传唤到前。
她病得严重,近乎无法目视,声音也嘶哑不清,唯有那双细瘦的手,仍有余温,紧紧握我们不放。
我是最后的。
像是悖论,我是幼子,却不得母亲宠爱,往日的欢声笑语,母亲宁可与兄弟姐妹独处,也不曾与我分享。
我幼年之期常常感到困惑,便直面问了缘故。
母亲显然没想到我会如此直白,怔在原地。
她鲜花般的脸庞浮现出复杂的神情,我后来才辨别,那是怨,是恨,亦是愧疚。
唯独没有爱意。
她说我这双眼跟祖父太像了,盲目崇拜赛特,奉行王权与野心,那是刻在血液里的冷淡与傲慢,为了巩固政权,无所不用极其。
这女人控诉她是权力的牺牲品,束缚在王城之中,丈夫又痴迷战争,对她不闻不问,像腐肉样烂在莲花池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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