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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天凌云在飞快的吸取这个世界的知识,晚上有王林轩或沈飞陪着,凌云这段时间过的很是惬意。
不知不觉中,日子来到了二月初二,迎娶二夫君的时刻。
凌云早晨照常练武,吃过早饭,王林轩过来向凌云商量迎娶高壮的礼仪。
一般迎娶主君(大夫君)都是大办婚礼的,至于其他的夫君,看情况,受宠的家世好的妻主有的会去亲自迎亲。
大多数是不用亲自去的,也就在轿子到了府门口的时候,去踢轿门接出来,然后给父母磕头,给妻主和主君行礼就完成了仪式。
凌云昨天被爹爹拉过去,聊了半天,看着女儿娶了大夫君,才半个月就把沈飞给收房了,王清越怕女儿太不给主君面子,导致以后家宅不宁,念叨了凌云半天。
大意就是,要尊重王林轩,这是你自己娶进门的正君,其他的都是小夫君,要分清楚尊卑。
高壮那孩子家境在那里呢,你如果这次去亲自迎亲了,那以后再娶家世好的郎君,你不得次次都得亲迎,不去就是不给他们脸面,去了也觉得是你应该的。
连家世这么差,长的还不出色的高壮,你都能接受,那往后你身边得多少男儿想嫁给你。
被爹爹一通输出,凌云本来就不耐烦这些礼节。
一听这话,也觉得有道理,就决定不去亲迎了。
这个社会就是如此,入乡随俗是必须的,不能让人觉得自己和这个世界格格不入,那样会不会被当妖怪烧死不知道,但麻烦肯定不会少。
这次娶高壮的一应事宜都是王林轩张罗的,王清越也想看看这个女婿的能力,只让王忠这个老人从旁协助。
高壮早晨天不亮就被父亲叫醒了,让小厮小草烧了水让儿子沐浴,换上高壮自己绣的嫁衣,嫁衣是橙色的,高壮仔仔细细绣了半个多月才完成。
小草是个毁了容的小男孩,在家里做饭的时候不小心烫伤了脸和手臂,再加上家里生了五个男孩,他排行第三,家里穷的实在养不起了,这才把才十岁又毁了容的小草给卖了。
看着儿子高大的身材,高父有些不放心的说着,“嫁了人就是大人了,要好好伺候妻主,孝顺长辈,尊重主君,凌云那孩子看着也是个不错的。
以后好好过日子,不用老惦记爹爹。
你的聘礼里面,有处宅子离凌府不远,爹爹就厚颜留下了,过几天你回门过后爹爹就搬过去。
这个亲事,咱家是高攀了,要是你母亲还活着看到你嫁人,那就好了”
说着说着,高父眼圈就红了。
擦了擦眼角,高父扶着高壮坐下。
“这个册子,你收着,到晚上洞房的时候再看。
我请了村里的你钱叔叔给你梳头化妆,等会就该到了”
“村里就你李叔好福气,生了三个女儿两个儿子,由他给你梳头,以后啊我儿也肯定能生几个女儿傍身。”
高壮耳边听着爹爹的念叨,忍不住说道:“爹爹放心,凌府是积善之家,儿子一定会过的很好的,以后我也会常回来看您的。”
“您有事就让小草去府里找我,别老绣东西了,小心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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