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寇凛抬了抬手,看着自己手指上的金扳指,“六七岁时,世道终于安稳了点,我们也在一个地方待久了点,姐姐攒了些钱,便换成金首饰,小心藏在妆奁里,说留着往后给我娶媳妇……”
楚谣全神贯注的听着,也随着他的视线看向他手指上的金扳指。
“可惜没过两年,我与姐姐失散了,我流落到扬州,被一个好心的军户收养。
又没两年,养父战死在塔儿谷。
当时我还不到十岁,兵部尚书一句父死子替,我就和许多或大或小的孩子一起,被抓上了战场。”
寇凛勾唇笑了笑,也不知在笑什么,“伤心?消沉?顾影自怜?整天在死人堆里打滚,哪有这个闲工夫?对于我而言,吃饱饭,活下去,能看到明早的太阳,已是值得雀跃之事。”
楚谣张了张嘴,又咽下了。
寇凛睨着她:“少在那里自作聪明,本官从未瞧不起你们这些世家子弟,虽没念过几本书,本官也懂得何为‘子非鱼’。
本官瞧不起的,只是似你这种伤悲春秋瞎矫情的性子罢了。”
楚谣微微垂下眼睫,竟也觉得自己过于矫情了。
寇凛所言极是,伤心能改变什么?
该面对的,依然得去面对。
“多谢大人提点。”
楚谣长长呼出一口闷气,渐渐恢复了往日的从容。
眨眼间,又担忧起来,“可您告诉属下这些,不怕……”
“怕什么?本官的老底,裴颂之早在九年前就查了个一清二楚,当年京中不少世家子私下里用‘婊子养的’称呼我。
只不过日子久了,本官手里的绣春刀越来越锋利……”
顿了一顿,寇凛眯了眯眼睛,阴恻恻的凑到楚谣耳边低语,“早些年啊,你还小,本官借着铲除阉党,将他们砍头的砍头,抄家的抄家,再没几个有胆子提起来,包括裴颂之本人。
毕竟他这条命,还在本官这里记着,若非定国公出面保他,本官早已将他做成人彘。”
他说话带着淡淡笑意,但语气比这牢房还要阴森,楚谣被迫寒毛直竖。
可楚谣发现,自己心里头一点也不怕他。
或许她见过的寇凛,总是在帮着她,旁人嘴里奸佞的一面,她还不曾真正见识过。
再看他起身拂了拂官服,器宇轩昂的挺直了腰板,脸上颇有些洋洋自得,一副等着她夸赞的表情,楚谣隐隐觉得想笑。
甚至都怀疑他说的这些狠话,究竟有几分可信度。
然而她面无表情,令寇凛十分无趣,倘若换做段小江他们,马屁早就拍起来了:“你难道不觉得本官尤其与众不同,站在人群里都是金灿灿发着光的?”
“觉得。”
楚谣诚恳点头,琢磨了一些溢美之词,“属下相信,当年您若是在这里抵死不认罪,被裴大人阉了,如今做不成锦衣卫指挥使,也能令东厂重开,成为东厂大都督。”
“那是自然……”
寇凛就喜欢听人夸他,尾巴才刚美滋滋的翘起来,倏地一愣,铁青着脸骂道,“你是吃鹤顶红长大的吗,嘴巴这么毒?”
不再听她说话,拂袖离去,“打起精神来,既顶着我锦衣卫的头衔,就莫要给本官丢脸。
七日后,本官定将你从三司会审的堂上平安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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