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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洗衣服吗?”
妇人停下手里的动作:“那可怎么行呦,闺女手矜贵的很哪。”
温暮直接蹲下去,小声凑在她耳边说:“他的手才是矜贵。”
然后摊开手给她看了看:“只要你别觉得我帮了倒忙就行。”
“哈哈哈……”
妇人聚在一起被逗笑了,回头看了眼站在光线下的盛桉,又打趣道:“有个这样的男朋友是不是要好生护着啊?”
温暮弯唇:“当然要好生护着,被我养矜贵了就不会去找其他女人了。”
“有你这样水灵的女朋友,他也不会跑的。”
妇人说着把手里的衣物分给她一个,“闺女会不会啊?看我们能不能学会?”
温暮起初有些生疏,只揉搓了两下就渐入佳境:“我小时候,爷爷让我们自己洗衣服,每周都要有这种洗衣服的课。”
“洗衣服还要上课?”
“对。”
她回顾起以前,眼底呈现出暖色。
她的爷爷是一个很古板又有独特想法的人,不仅让她们学习琴棋书画,还要学习洗手做羹,洗衣打扫。
她小时候叛逆心里,觉得家里明明有佣人,她们为什么还要花钱学这些东西,连带着琴棋书画也不愿意好好学,后来理解了他的教育方式,竟觉得挺有意思,也很有意义。
而与她几乎年龄相仿的一个本家的妹妹,却是与她截然相反。
乖巧,懂事,好学。
大家闺秀乖乖女就是用来形容温溪的。
想起来那个年纪相仿的妹妹,她又弯眸,真是好久不见了。
“那你爷爷很有想法啊,第一次听说有家里人要学习这个的,我们啊,都是生活所需要。”
“当初不理解,做了很多叛逆的事,现在想再体验,也找不到那个味道了。”
日光虽然明亮,却并不觉得刺人,而是暖洋洋的洒在身上,温暖舒适。
盛桉不知道去了哪,温暮说话入了迷,直到中间回头时才发现他不见了。
“阿姨,您看到我男朋友了吗?”
“他刚刚还在这看你,怎么不见了。”
“别担心,可能是有什么事。”
温暮笑着摇摇头,接着站起身:“没关系,我去随便转转。”
“好好好。”
几个妇人又笑:“这是怕男朋友丢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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