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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善后(第2页)

“小桔子,快点下来吃饭了!

胖子,你要想去凑热闹,吃完饭,回家知会一声,今晚留宿在我这小院,估计今天成业这帮犊子也不会消停下来。

你想去就去吧!”

得到了林牧之的回答,黄贯一脸欣喜。

这种别开生面的大场面,书院里可不多见啊!

看到李关山和孙震走了,沈括也起身告辞。

林牧之要开饭了,总不能站边上看看吧?!

这是一种规矩,天朝一直在延用。

“先生,我也回去了。”

林牧之想了想,有些事情还要他去做,便出言留住了沈括。

“坐下来一起吃。”

沈括又坐了下来。

不是他不懂客气,而是不敢客气。

相处久了自然就知道先生的脾气,跟这丫客气一下,没准就是一句,叫你吃你一就吃,废什么话。

大先生、杨玄、朱夫子等等,先生跟谁客气过?

林牧之既不喜欢客气,也不喜欢假客气,那都是虚的。

赵吉祥洗完手来到石桌边。

“哥哥,原来你还是个威武大将军啊!

真了不起!”

林牧之闭了右眼,对着赵吉祥一仰头,臭得瑟了一回,算是默认了。

赵吉祥看着哥哥做的鬼脸,也对着他眯了眯眼。

接过哥哥递来的碗筷,赵吉祥乖巧的坐在石桌边上开始吃饭。

林牧之端起饭碗,吃了两口后说道:

“老沈,回头你把马牵回去,你不也有一匹马嘛,两匹一起养。”

从今日起,喂马,劈柴…,说的是很有诗意,可真照着做,就不是那么回事了。

养马是个技术活,尤其是好马。

林牧之是知道马无夜草不肥,真天天给它吃夜早,是养的肥,但也养废了。

不仅要让它吃的好,还要时常拉出去溜,不能光让它吃,还要让它运动。

黄贯一听林牧之要让沈括把马牵走,立马就不干了。

“别介啊,老湿,说好我养的,你放心好了,我一定养的它骠肥体壮!”

黄贯心里的小九九,林牧之心知肚明。

以黄贯家里的财势,别说养一匹马,养一百匹也没压梨。

但马也分三六九等,面包车和世界级超跑有可比性吗?算算林牧之现在的家当,这匹马占了一大半,这匹马从军中划到了林牧之名下,不仅是超跑,还是限量版。

如果拿去让胖子炒作一下,大几千两银子不是卖不出去,过万都有可能。

物以稀为贵,万两百银对那些顶级豪门大族来说,也不是什么伤筋动骨的大事,花个五百万现大洋买个虚荣,他们不是干不出来。

大华不到两万骑兵,不是说大华只有两万不到的马,而是可以做为战马的优良马匹少。

林牧之的马本来就是战马,还是其中的佼佼者,这就不怪胖子想把它留下来了。

原因无它,林牧之对马不感冒,他可以时常拉出去装逼。

“你留着,是你拉回去养,还是你天天半夜来添草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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