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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桃津津有味地趴在杜氏肩膀上看热闹,杜氏看着女儿这副好奇的模样,忍不住有些好笑,这才多大点人儿啊,就给人感觉鬼精鬼精的。
林初墨惹了妹妹大哭一场,虽然老太太并没有责怪他,但他还是感觉有些愧疚,正想着如何跟林小苗道歉的时候,老太太看着他道:“你怎么还不去读书啊?小苗不懂事,哭完也就算了,还是读书要紧。”
老太太自己没读过书,但是读书人地位高,家里有秀才的,都不用交赋税,以后还能做官,她对读书人有一种天然的敬畏。
林初墨正愁着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呢,老太太这么一说,他便顿感松了口气,道:“那儿子去看书了。”
便脚底抹油,一溜烟跑了。
林小苗委屈得不得了,现在已经不只是因为林初墨那句话委屈了,她一直不太喜欢四哥,一是因为他不像其他哥哥那般让着她,哄着她,他好像不属于这个家里似的,分明是洗得发白的长衫,但是放在他身上,就莫名地穿出了一股清贵的感觉。
二是因为老太太宠着他,她时常感觉自己的宠爱受到了威胁。
现在呢,她跟林初墨闹起来了,老太太二话不说就帮林初墨,这让林小苗完全不能接受。
老太太皱着眉头瞅着林小苗,无比心疼她身上的新衣服,瞪着眼睛吼:“还站着干啥,快去把衣服换下来,你这丫头,就不能给你做新衣服,净知道糟蹋。”
林大能还愣在原地,老太太瞧见老二呆头呆脑的样子,心里更气了,扯着嗓子骂:“你还在这站着干啥,田里的活不用做啊,都在家里吃白饭啊。”
林大能被吼得有些懵,他很想跟老太太说,秋收刚刚结束,现在田里也没活干,但是对上老太太要吃人般的目光,他咽了咽口水,还是把这话咽了下去,算了,没活干就没活干吧,他出去转转也好。
这之后,宛桃跟林初墨的关系便莫名亲厚了起来,林初墨没事的时候就喜欢抱抱小侄女,特别是宛桃一笑的时候,他恍然发现了,原来除了书之外,世界上还可以有别的能让他觉得美好的东西。
林小苗看在眼里,心里自然是不痛快,但是想到那天的惨痛经历,她也只好当做没看见,只是对宛桃始终没法喜欢起来,毕竟她也是抢走自己宠爱的人,跟自己分宠的人,不管是谁,她都讨厌。
想到这里,她狠狠地扒了一口番薯饭。
秋收结束之后,田里的活陆陆续续还有一些,下了秋雨之后,天气一天一天地变凉了。
杜氏出了月子之后,平常的空余时间都用来绣手帕,积攒出了一批之后,她瞧着那一堆精致的手帕,想着怎么将它们卖出去。
林大树拍拍胸脯道:“通州城里有个康平秀坊,平时村里妇人绣了手帕就会到那里卖,媳妇,这就交给我吧,让我进城去卖。”
康平秀坊,杜氏也知道,卖的东西很是杂乱,从几文钱到几十两的东西不等,收购这种帕子的时候,多数是三文钱到五文钱一条帕子,有些绣工就能绣出来的一些花草啥的。
但杜氏绣的帕子不一样,不仅用的绣线将就,而且这绣花的手法精细,用林菊的话来说,绣出来的花草就跟真的一样,她不屑于去做那些粗糙的绣品。
但是如她这般精细绣出来的帕子,花的心思肯定多,是不可能跟那些帕子一个价格的,要不然,她倒是还不如用这时间去多睡会呢。
她瞧着摇篮里睡着的女儿,肌肤通透,泛着红润的光泽,就跟水蜜桃似的,女儿生得好看,更要好好养,她自己是有些嫁妆,但是坐吃山空定然是不行的,她得想法子赚钱才是。
杜氏就道:“不用你去卖,你上城的时候带着我便是了。”
林大树性子憨厚,肯定不知道怎么讲价,没准到时候店小二随便忽悠几句,他就把帕子低价卖了。
林大树万事都听媳妇的,而且他也确实想带着媳妇出去走走,杜氏自从嫁给他,好像一直都在家里呆着,他怕她闷坏了。
然后,他瞧见了摇篮中的宛桃,便提议:“带着宛桃一起去吧,城里热闹,她肯定喜欢。”
宛桃现在已经发出了几颗小牙,吃的粥啊,蛋羹什么的也多起来了,杜氏很多次想给宛桃买点瘦肉,煮点肉粥吃,但是家里孩子太多,单独给宛桃开小灶,她觉得有些不大好,都煮一份吧,花费又太大,她倒不至于舍不得,只是像秦氏这样的,胃口还真不能养大了。
林大树也想,从上回买肉已经过去好长时间了,他再次提议要买肉,老太太却不同意,扯着嗓子瞪着他:“上回买的肉,那猪油不是还没吃完吗?买什么买?一个两个的,这么不会过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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