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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不觉间,我在报社工作了半年。
三个月编辑,三个月记者,我和eve在一起的时间也有两个半月了。
癞蛤蟆吃到了天鹅肉,谁都觉得癞蛤蟆占了大便宜,没人会去想这是一个双向选择,天鹅也占了癞蛤蟆的便宜。
不是每个人看到我都能体会到励志的气息,很多人看到我和她在一起都露出要么eve傻了要么我把eve忽悠傻了的眼神,那个时期我很愤世嫉俗,我提醒自己不要跟这些世俗的地球人一般见识。
有一天我问eve,我在她心目中到底是什么样子。
她很难得地用一首歌回答了我。
世界上果然没有十全十美的人,我跟eve在一起没几天就彻底明白她为什么要当演员而不是当歌手,因为她唱歌会跑调……eve只有在小声哼唱的时候,才能找准节奏,也只有这种时候,我才会觉得她唱歌还算好听。
在一个很深很深的夜里,我们看了很久很久的月亮,eve用很轻很轻的声音唱了一首歌,歌词非常有意思:“迷上安徒生宠爱小王子,邂逅绝世动人故事,举世乐意知。
崇拜宫崎骏,天空作的诗,巴不得听到下辈子。
谁吻别过河童,他长相很朦胧,他渴望到花园找一个梦……”
那是一首粤语歌,歌词我当时没听太清楚。
后来专门去查了歌词才明白,原来我就是那个长相很朦胧的河童。
我小小地失落了一阵后,感到自己特别幸福,世界上不是每个女人都有勇气去喜欢上一个河童。
那一天我很想为她做点什么,我一晚上没睡着,翻来覆去的思前想后,最后发现我唯一能做的,就是对她好一点,再好一点。
那个时期我精神状态特别好,浑身都充满了正能量,我的朋友们都认为我焕发了生命中的第二春,或者说找到了生命中的第二春,所以他们私底下都叫eve为二春姑娘。
有些言情小说里会有诸如“我记得我跟你在一起的每一天”
这样的句子,这种句子往往都是骗人的,除非你和她在一起的日子总共就只有一天……一般交往两三个月以后,人们就很难清楚的记得每一天了,我不知道我是不是出了问题,我竟然记得我跟eve在一起的每一天。
我之所以记得那么清楚,大概是因为我们经历了很多次角色扮演。
一提起角色扮演很多人都会荡漾起来,满脑子的皮鞭蜡烛铁链。
实际情况不是这样的,一开始我跟eve的动机很单纯,为了磨练她的演技,我决定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多陪她演演对手戏。
有一天我们突发奇想,决定猜拳来演一场戏,谁赢了谁做主子,输了的就只能做奴才。
在此之前我们已经有过多次剪刀石头布的对战经历,eve有时候一根筋,她老是喜欢出剪刀,而我显然是诡异莫测那种,十次有八次我都能赢她。
当然,为了照顾她的自尊,我有时候得故意输给她。
那天我有种预感,她又会出剪刀,我只需要出石头就赢了。
然后,然后肯定是很刺激的,我可以做大爷,而她只能做丫鬟,这样我就能无情地欺侮她了。
可不知道为什么,最终我出了布,而eve果然出了剪刀。
她一点都不含糊,嚷嚷着要做老佛爷,而我只能做李莲英。
一开始她很有良心,说:“小李子,去给哀家倒杯水。”
我心想这要求不过分,就去给她倒了一杯水。
结果她根本不喝,说:“去,本宫要喝苏打水。”
我当场就不乐意了:“老佛爷,不能这样啊,连慈禧太后都没喝过苏打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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