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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原来的意思跟贺忆安好好谈吧,不是她的风格。
因为她的问题,已经在无意中得到了答案。
再要去问,就是浪费光阴了。
可是,要说有公事,手里又没有能搪塞过去的资料。
说来看看贺忆安吧,就更不像了。
几下里一想,邓丽莎只得重新拿起酒杯来,齐平了鼻梁一比划,笑笑地说了一句:“路过,口渴了,就上来喝一杯。”
贺忆安是不信的,但也知道,邓丽莎不想说的事,谁也撬不开她的嘴,至少他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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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的政界,要说韩延荪是第一号人物,那绝对不夸张。
家事、公事,统统为人所诟病。
那位无意中害死香雪儿的记者,为了自证当日的行为是事出有因,便把一则未经证实的消息,当成确凿的新闻发表在报纸上。
一时间,大家又开始讨论。
这当官的授意土匪做些小动作,虽然是很常见的事情,但是这样对付一个本就无力翻身的弱女子,未免太为人所不耻了。
更要命的是,一桩消息尤嫌不够,还要添一件绝对的秘闻不可,而且这一次,有着相当切实的证据。
邓丽莎看完早报,便走进沈初云的办公室,看见她也正在看这篇报道,不免感叹一句:“韩家这是一天一颗炸弹啊!”
看罢消息,沈初云控制不住情绪,眼泪如落珠一般地滚下来:“陈依曼……死了?那我岂不成了凶手吗?我以为外长他只是……给一笔钱,买一张很远的火车票,把她送走。
最糟糕,也不过是不给她足够的盘缠。
如果早知道是把她送到……我要是知道,我不会给那张相片的,更不会不闻不问听凭外长处置。”
邓丽莎看到她这样自责,总是要安慰几句的:“不是你的错,每个人都要对自己的言行负责。
她陈依曼好人不做,非要当外室,又怪得了……”
说到这一句,就没法继续往下说了。
关于破坏家庭的第三者,是否需要以命来偿还所犯下的错误,这个辩论在她们两个之间已经有答案了。
难道为了让沈初云心里好受些,就要推翻之前的结论吗?
只见沈初云一手扶着额头,泪珠子吧嗒吧嗒落在那张报纸上,抽抽搭搭地说道:“一个出身贫苦不受教育的女子,她心里能懂什么大道理,活下去就是天理。
为了活,做出这种事情,也不能只怪她一个人呀,就算错也不至死,我怎么能……”
邓丽莎递过一块干净的手绢去,蹲在她身边,从下往上去看她的泪容。
手搭在她肩上,慢慢地一下一下地轻拍着。
口里劝慰着:“可是,你并不知道会这样。
你们都是受害者,就如同你现在对她发生同情的出发点是一样的,不知者无罪呀。
她没学过大道理,自然应该对她宽容些。
而你起初的意思也并不是要她去死,你只是相信韩外长会跟你一样想。
信任一个人不算是原则上的大错,至多不过是,识人不清……往后可以改的。”
识人不清,是可以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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