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男子淡淡道,他挺身而立,风度翩翩,完全不似之前那个杀人恶魔。
不跟他混很可能自己的下场就是死……或者比死更惨……扬沐又开始脑补了,然后果断的说了一句:“跟你混!”
不管怎么样,保住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恩。”
男子颔首,扔下了一句,“我叫时帝轩,你在山底下等我。”
便飞身离开了。
在他侧身的那一刹那,扬沐似乎看见时帝轩额头那隐约闪现的一个黑色苍劲的“王”
字。
神秘而又充满霸气。
时帝轩一走,扬沐便虚脱的坐在了地上,用袖子擦了擦自己额头上的汗水。
脸一抬,眼前便是一具具尸体,他吓得又是一抖,不顾自己发软的小腿,拔起腿就往山下冲去。
他本想着当不成主角,混个安逸小路人当当也是好的。
谁想到飞来横祸,恶霸来袭,最后只能去当个小弟。
关键是上头还有一个嗜血残暴的人……扬沐真心觉得自己以后的脖子可能就悬在半空中,不知道什么时候便不翼而飞了。
***
从此,扬沐便过上了给人当小弟的生活。
一开始的战战兢兢了一段日子,扬沐发现了不少事情。
比如时帝轩其实是个兽族,他屠杀门派,只是因为他的父母被这门派里的人所杀,又比如时帝轩那天放走的不止扬沐一个人。
他只杀了自己认为该杀的人,而放走的一部分都是对时帝轩有过帮助的,虽然可能那些帮助有些根本不值一提。
可是即使这样,也不能改变扬沐心中时帝轩残暴嗜血的本性。
他每次看到时帝轩,依旧是两腿发软。
没办法,时帝轩本身就比他高了一个头,平时看他都是俯视。
一双黑眸里时不时有红点闪过,嗜血感十足。
额头上苍劲的黑色“王”
字总若隐若现,给人一股子压抑感。
时帝轩总给扬沐有一种小说里写的那样——睥睨苍生,掌握天下生死大权的帝王的那种感觉。
而且扬沐还不止一次看到时帝轩漠然的手撕了一个人类,虽然那些人类都是无恶不作之徒,专捕捉、残害兽族。
可是手撕啊!
!
!
这让扬沐总想起了二十一世纪他吃过的手撕鸡,手撕鸭,手撕鹅……还有那著名的手撕鬼子。
残暴,可怕,血腥……这些属于时帝轩的代名词。
扬沐始终担心自己啥时候也会被时帝轩一不小心给手撕了。
唯一让扬沐有些娱乐感的便是,他知道时帝轩是兽族之后,便想起了自己曾经在别人口中听到的一个消息。
兽族是大陆上人人争抢的一个种族,不知道是哪个人类发现兽族的男性这一方的jingye对人类有着大补的这一功效,所有人便开始争抢着兽族。
是男人,就要活出个人模狗样,混他个风生水起。携带神秘种子,重回都市的叶峰,化身都市狂龙,左手忠义,右手柔情,一路装逼打脸,打下一片娇美江山。...
婚久情深httpmmmotiecombook30015。严正申明,本文授权磨铁中文网首发,请勿转载。她的人生在遇见他之前简单的就像一张白纸,家人的呵护和对康哥哥的思念是她赖以度日的精神支柱。可是,康哥哥还没有回来,妈妈却病入膏肓了。他是在她的世界暗无天日之时闯进来的魔鬼,他惩罚她的不忠,撕裂她的尊严,折磨她,最后,爱上她整个人!严正申明,本文授权磨铁中文网首发,请勿转载。...
女人,老子的第一次给了你,敢逃路试试看!三年后,她成了一所私立大学的英语教师。他佯装成她的学生,将她禁锢在讲台,轻声在她耳边低语老师,这一道题我不懂。她紧张得无法面对他,狼狈的开口陆之谦,你非得让我在这么多人面前抬不起头么?...
(美少女,狗粮,东京,恋爱,修罗场)司君,在槲寄生下,我可以答应你一个请求哦。秋叶簌簌落下,秋日晴朗而高远的天空下,身着白衣的少女站在槲寄生下,微笑着说道。...
直到重生后林苗才发现自己居然搞错了怨恨的对象,这一世父母尚在弟弟乖巧,林苗发誓要弥补上辈子错失的一切。左手医术,右手空间,虐渣打脸拼事业,带领家人发家致富奔小康。不成想却意外发现,上辈子一路暗中相护的大佬,竟然是自己隔壁的‘小可怜儿’,于是乎林苗便又多了一项人生目标,虐狗开车撩大佬,立志抱着大佬的腿走上人生巅峰!直到新婚当夜被吃干抹净,某大佬俯身在她耳边说了一句,小苗儿,你有没有听说过一句话,最完美的猎人通常都是以猎物的形式出现,嗯?...
穿越了,成为唐三的双胞胎兄弟。结果刚出生就在战斗中被武魂殿抢了过去,正当我们的主角以为自己小命不保的时候。回到武魂殿的千寻疾被杀死,而我们的主角也顺势被母爱泛滥的比比东收养!长大后,面对想杀死自己养母的唐三一行人。我们的主角直接抡起自己无敌的大锤子砸了过去!唐昊痛心疾首逆子,我才是你的生父啊!然而,在没尽过一天养育责任的邋遢的糟老头和倾国倾城的养母兼丈母娘之间,任何人都知道什么是正确的选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