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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有通知费尔法克斯太太回家的确切日子,因为我不希望派普通马车或是高级马车到米尔科特来接我。
我打算自己静静地走完这段路,很静很静。
这样,六月的某个黄昏,六时左右,我把自己的箱子交给饲马倌后,溜出乔治旅店,踏上了通向桑菲尔德的老路,这条路直穿田野,如今已很少有人光顾。
这是一个晴朗温和却并不明亮灿烂的夏夜,干草工们沿路忙碌着。
天空虽然远不是万里无云,却仍有好天气的兆头。
天上的蓝色——在看得见蓝色的地方——柔和而稳定,云层又高又薄。
西边也很暖和,没有湿润的微光来造就凉意——看上去仿佛点起了火,好似一个祭坛在大理石般雾气的屏障后面燃烧着,从缝隙中射出金色的红光。
面前的路越走越短,我心里非常高兴,高兴得有一次竟停下脚步问自己,这种喜悦的含义何在,并提醒理智,我不是回到自己家里,或是去一个永久的安身之处,或是到一个亲密的朋友们翘首等候我到达的地方。
“可以肯定,费尔法克斯太太会平静地笑笑,表示欢迎,”
我说,“而小阿黛勒会拍手叫好,一见我就跳起来,不过你心里很明白,你想的不是她们,而是另外一个人,而这个人却并不在想你。”
但是,有什么比青春更任性吗?有什么比幼稚更盲目呢?青春与幼稚认定,有幸能再次见到罗切斯特先生是够令人愉快的,不管他见不见我,并且补充说:“快些!
快些!
在还能做到的时候跟他在一起,只要再过几天,至多几星期,你就与他永别了!”
随后我抑制住了新的痛苦——我无法说服自己承认和培育的畸形儿——并继续赶路了。
在桑菲尔德的草地上,农夫也在晒干草呢,或者更确切些,我到达的时刻,他们正好收工,肩上扛着草耙回家去。
我只要再走过一两块草地,就可以穿过大路,到达门口了。
篱笆上长了那么多蔷薇花!
但我已顾不上去采摘,巴不得立即赶到府上。
我经过一棵高大的蔷薇,叶茂花盛的枝桠横穿过小径。
我看到了窄小的石头台阶,我还看到——罗切斯特先生坐在那里,手中拿着一本书和一支铅笔,他在写着。
是呀,他不是鬼,但我的每一根神经都紧张起来。
一时我无法自制。
那是怎么回事?我未曾想到一见他就这么颤抖起来——或者在他面前目瞪口呆,或者动弹不得。
一旦我能够动弹,我一定要折回去,因为没有必要让自己变成个大傻瓜,我知道通往庄园的另一条路。
但是即使我认得二十条路也没有用了,因为他已经看到了我。
“你好!”
他叫道,丢开了书和铅笔,“你来啦!
请过来。”
我猜想我确实往前走了,尽管不知道怎么走过去的。
我几乎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动,而一味惦记着要显得镇定,尤其要控制活动的面部神经——而它却公然违抗我的意志,挣扎着要把我决心掩饰的东西表露出来。
但我戴着面纱——这时已经拿下。
我可以尽力做出镇定自若的样子。
“这可是简·爱?你从米尔科特来,而且是走来的?是呀——又是你的一个鬼点子,不叫一辆马车,像一个普通人一样咔嗒咔嗒穿过街道和大路,偏要在黄昏薄暮,偷偷来到你家附近,仿佛你是一个梦,是一个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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