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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在场的时候,我照例显得恭敬文雅,其他举动都没有必要。
只有在晚上交谈时,才那么冲撞他,折磨他。
他仍然那么钟一敲七点便准时把我叫去,不过在他跟前时,他不再满嘴“亲爱的”
、“宝贝儿”
那样的甜蜜称呼了。
用在我身上最好的字眼是“令人恼火的木偶”
、“恶毒的精灵”
、“小妖精”
、“小傻瓜”
等等。
如今我得到的不是抚慰,而是鬼脸;不是紧紧握手,而是拧一下胳膊;不是吻一下脸颊,而是使劲拉拉耳朵。
这倒不错。
眼下我确实更喜欢这种粗野的宠爱,而不喜欢什么温柔的表露。
我发现费尔法克斯太太也赞成,而且已不再为我担忧了,因此我确信自己做得很对。
与此同时,罗切斯特先生却口口声声说我把他折磨得皮包骨头了,并威胁在即将到来的某个时期,对我现在的行为狠狠报复。
他的恫吓,我暗自觉得好笑。
“现在我可以让你受到合乎情理的约束,”
我思忖道,“我并不怀疑今后还能这么做,要是一种办法失效了,那就得另外再想出一种来。”
然而,我的担子毕竟并不轻松,我总是情愿讨他喜欢而不是捉弄他。
我的未婚夫正成为我的整个世界,不仅是整个世界,而且几乎成了我进入天堂的希望。
他把我和一切宗教观念隔开,犹如日蚀把人类和太阳隔开一样。
在那些日子里,我把上帝的造物当做了偶像,并因为他,而看不见上帝了。
第十章
一个月的求婚期过去了,只剩下了最后几个小时。
结婚的日子已经临近,不会推迟。
一切准备工作也已就绪,至少我手头没有别的事儿要干了。
我的箱子已收拾停当,锁好,捆好,沿小房间的墙根一字摆开,明天这个时候,这些东西会早已登上去伦敦的旅程,还有我(如蒙上帝恩允)——或者不如说,不是我而是一位我目前尚不认识的,叫做简·罗切斯特的人。
只有地址标签还没贴上,那四个小方块仍躺在抽屉里。
罗切斯特先生亲自在每个标签上书写了“伦敦××旅馆罗切斯特太太”
这几个字。
我无法让自己或者别人把它们贴上去。
罗切斯特太太!
她并不存在,要到明天八点钟后的某个时候才降生。
我得等到完全相信她已经活生生地来到这个世界时,才把那份财产划归她。
在我梳妆台对面的衣柜里,一些据说是她的衣物,已经取代了她罗沃德的黑呢上衣和草帽。
这已经是足够的了,因为那套婚礼服,以及垂挂在临时占用的钩子上的珠白色长袍和薄雾似的面纱,本不属于她的。
我关上了衣柜,隐去了里面幽灵似的奇装异服。
在晚间九点这个时辰,这些衣着在我房间的暗影里,发出了阴森森的微光。
“我要让你独个儿留着,白色的梦幻,”
我说,“我兴奋难耐,我听见风在劲吹,我要出门去感受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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