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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哟,我的宝贝女儿,有时候有你在,还真不是很方便。
不过,都是我的宝贝,我纪小北一辈子,愿意为他们做牛做马的。
我和云端抱着一大一小的大熊猫,成色好得不得了,路人看到我们,都有点嫉妨或是羡慕着,我们父女俩的衣服可是一套的,这地方不能停车来着,得走上好一段路呢。
云端嫉妒地看着我手里熊猫,软声地撒娇:“爹地,我好喜欢我那个。”
“乖,你抱的是你的,爹地抱的是妈咪的。”
“为什么妈咪要大的?”
“因为只有一大一小,所以大的自然归妈咪。”
“云端比妈咪小呢,爹地要更宠云端才是。”
“乖,妈咪是爹地的,以后云端也找一个人来宠着云端好了。”
牵着她的手往家里走,把云端说服了,结果一大一小,都是千寻的。
咱要宠千寻,就要十年如一日,永远让她生活在云端之上。
某一天我和千寻遇上林夏的时候,他身边还是没有一个人,千寻淡淡一笑,寻了个理由去一边。
我步了出去,看到他望着底下的风景。
“林夏。”
“纪小北,看到千寻很好,谢谢你照顾好她。”
“你不用谢我,这本该是我做的事。
我以为,你会和白玲玲在一起。”
“她嫁了。”
他淡淡一笑:“我要的,从来就不是她,我最错误的方法,就是用白玲玲来刺激千寻,想从千寻的身上看到她在乎我的证据,越是失望,你知道越会怎样吗?”
这个我知道,我也曾这么干过。
不过兄弟啊,没办法,千寻就是不爱你,你比我有利得多了,但是她不爱你就是你的死伤,你想刺激她也是没有用的,想她爱我我刺激她,她还不是淡然无痕的样子,所以这一招,是最不聪明的一个办法。
越刺激,越没有反应,越是失望,越是会脑子想偏。
我不想告诉他,千寻对他是曾经认真过。
原谅我,男人都是自私的,我也不想让他有一点点的希望,可以再纠缠着千寻。
千寻很在乎朋友的人,所以对林夏,恨不起来,偶尔一些场合遇到,也只是点点头而已,可真的有事,我想她一定不会推拒。
“白玲玲等不到我,自然是嫁人。
我跟她,其实一直也没有什么。”
我笑笑:“走了。”
你们有没有什么,我也不管,我也不会去说。
傻瓜啊,幸福都是要自私地守护的。
不过我不会刺激你的,你是半个疯子,用了大半个生命来爱千寻的人。
“告诉千寻吧,我林夏,拿得起,也会放得下的,所以,请放心,我看着长大的千寻,我希望她幸福。”
我回头朝他笑:“我更希望,林先生,再会。”
以后这样的场合,会更少碰得到的。
千寻不喜欢,我也越来越不喜欢了,我是一个贪恋家庭温暖的男人。
千寻在洗手间门口等着我,都上了些年纪了,可是还是这么漂亮啊,那些青春少女,成熟美女哪能比得上。
终其一生,只牵一个人的手便好,因为这个人,是值得的。
“让你久等了,宝宝。”
她微笑:“我也刚出来,你来得刚刚好,不早一步,不迟一步。”
我们的相遇,也是这么好,不早一步,不迟一步,若不然永远也不成事,也不可能走到一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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