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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歌的家境不好,穿的衣服当然也都是地摊货了,但他从来没有觉得穿地摊货就低人一等,这个家伙说自己乡巴佬没有关系,但却说自己猥琐,这是绝对不能容忍的,他冷冷的盯着张皓冷笑了一声道;“是吗?我倒想看看你有什么本事让我死得很惨,你现在可以动手了。”
张皓一见这个小白脸没有被自己吓住,不由的楞了一下,但他知道在校园里跟人打架是不理智的,一旦动手,林珊不喜欢自己的事就会弄得众人皆知了,那自己多没有面子?一见秦歌没有被自己吓住就冷哼了一声道;“好,你小子有种,我今天就不跟你一般见识了,但下次就不会这样轻易的放过你了。
说完以后又看着林珊道;过两天我还会来找你的,到时你就是想躲也躲不了。
说完就上了车,对林珊挥了挥手就走了。
秦歌在学校里打架是出了名的,而且没有碰到过一个对手,不过秦歌自己从来不多事,他打的那几次架都是为别人抱不平,在学校里还得了一个小孟尝的称号。
林珊也是知道秦歌肯定会帮自己才去找他的,她见张皓走了就松开了抱着秦歌的手道;“秦歌,谢谢你帮我打发了这只苍蝇,今天我请客,我们一起去吃晚饭好吗?”
林珊认为自己请秦歌吃饭,已经给了秦歌天大的面子,说来也是,想请她吃饭的人都挤破了头,还得看她有没有心情去赴约,更别说她请男生了。
秦歌听到自己请他吃饭,肯定是会受宠若惊的答应的。
但让她大出意料之外的是,秦歌突然转过身来,双手捧着她的俏脸道;“你是我女朋友,怎么可以要你请我?我们先来点实惠的好了,放学以后你如果还是把我当做你的男朋友,我再请你吃饭。”
说完就快速地吻上了林珊的唇。
林珊没有想到秦歌会这样大胆,竟然敢当着这么多的人吻自己!
她想挣脱秦歌的热吻,再给他一个耳光,但却怎么也挣不脱,只觉全身酥软无力,自己的力气都不知道跑到什么地方去了。
林珊感到很是悲哀,自己保留了十八年的初吻就这样被他得去了!
而且还是在大庭广众之下被他强行夺去的!
秦歌吻了好一会才松了口,然后舔了舔嘴唇道;“味道不错,欢迎你下次再让我做你的男朋友,我很喜欢这种感觉。”
说完旁若无人的往教室走去。
林珊还真有点啼笑皆非,这个家伙夺去了自己的初吻不说,还要这样奚落自己。
她一边追赶秦歌一边骂道;“秦歌,你混蛋,你怎么可以在这样的地方吻我?”
秦歌转过身来笑着道;“你在大庭广众之下说你是我女朋友,而且还接受了我的鲜花,我也得有点表示是不是?你是不是还没有过瘾?还都追上来了,那我就再做一次你的男朋友好了。”
说完就张开双臂就作势欲抱。
林珊一边转身跑开一边骂道;“你这个混蛋,一点绅士风度也没有,在这样的地方就乱来。
你把我的初吻得去了,得负责把张皓摆平,不然的话你得陪我的初吻”
。
秦歌呵呵的笑着道;“只要你承认你是我女朋友,你的事也就是我的事了,我刚才只不过是权宜之计,因为我担心你过一会就会说不是我的女朋友了,那我不是白做了你一次男朋友?我如果不抓紧时间就会痛失良机,当然得抓紧一点才行,哥哥我可不是那么好胡弄的。
至于那个欺软怕硬的家伙你就不要担心了,你只要说是我的女朋友他就不敢来找你了”
。
说完就转身进了教室。
刘婷这时也追了过来,一见林珊在呆愣愣的看着秦歌的背影就咯咯的笑着道;“他的吻有那么让你迷醉吗?都跟一个傻子一样了,你呆呆的站在这里是不是还有点意犹未尽的感觉?那就追上去啊,在教室里接吻会更刺激的。
我还真有点佩服这个家伙,要是一般的男人被张皓一吓就会抱头鼠窜了,而这个家伙却还若无其事的我行我素。”
林珊红着脸点了点头道;“我就喜欢他这种不畏强暴,我行我素的性格,别的男人碰都不敢碰我一下,只有这个家伙敢对我乱来,而且选择的时机使得我连发脾气的余地都没有。
就要上课了,我们走吧。”
秦歌放学以后在那个小吃店的门口等了一个多小时都没有等到那个小姑娘,心里隐隐的有点失落感,连这个小姑娘都不相信自己会医术,别的人只怕更加不会相信了。
自己在夜市摆了两个晚上的地摊都没有人来问一下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看来得改变一下自己的形象才行了,最好是把自己化装成一个五六十岁的老头,当下就去一个地摊买了一些实用的东西,他已经做了决定,如果今天晚上还是没有人来问,就只有去劳务市场先找一个工作做做了,不然的话就连饭都没有吃了。
吃了晚饭以后,秦歌就拿着买来的东西出了学校,然后找了一个没有人的地方法打扮起来,他现在已经是学校里的文艺骨干,唱歌、跳舞、化妆样样都会,他化好装以后就去了夜市,坐在那里等起生意来。
只不过他坐了好几个小时但还是没有一个人来问,他正准备收摊,这时,远处一个男人跟两个女人的对话引起了他的注意。
虽然隔得有十几米远,但他依然听得清清楚楚。
但听那个男人道;“肖芸,我知道你是为伯母的病着急,但那些大医院都没有办法治好,你来这样的地方有什么用?这里聚集的都是一些卖狗皮膏药的人,全是骗人的玩意,这些看相算命的也是这样,就不要给伯母算什么八字了,我已经联系了美国一家脑科医院,那家医院很有名,我们将伯母转移到美国去治疗吧,就不要再在国内耽误时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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