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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并不是什么值得炫耀的事,但姑且还是说明一下。
“霍普莱斯?泰威尔”
拥有这个名字的男人是一名穿越者。
既不喜欢放血疗法,对一辈子只洗两次澡也不感兴趣。
闲暇的时间既不抽烟也不赌博。
虽然有酗酒的恶习,但因为酒量很好的关系,所以也不算问题。
是的,和他身处的这个时代相比,他是那么的与众不同。
就像黑暗中的一盏明灯,耀眼无比。
但他并不快乐。
虽然穿越了,但这个时代却并不令他满意。
在这个和地球有点相似的世界上,人类的文明进程只能说是糟糕透顶。
绝大多数人都不识字。
混乱的城市里污水四溢。
医生们只是骗子,而学者则近乎弱智。
这样的世界别说是享受了,对于霍普莱斯来说,光是活着就是一种折磨。
所以从一开始他就决定了。
无论如何都要离开这里,回到自己的家乡。
回到那个有着自来水、空调房、互联网的现代社会。
不惜一切代价。
不过这并不容易。
虽然从四岁起就下定了决心,但霍普莱斯并没什么头绪可言。
这一世的他出身猎户,父亲只是个蹩脚的老猎人。
虽然靠着一杆保养不良的猎枪和家里的猎狗,全家的生活水平还算过得去。
但除此之外的一切就都不值得一提了。
没人识字,也没人知道百里外的世界是什么样子。
自出生起,老猎人的一生都徘徊在家乡附近。
见过的最伟大的人物,也不过是个愚蠢透顶的乡下爵士:一个天知道是不是骗子,长相贼眉鼠眼的家伙。
所以霍普莱斯能做的事情从一开始就只有一件。
让自己尽快成长,变成一个能独立生存的角色。
幸运的是这很容易。
七岁的时候他学会了制药,掌握了在森林中求生的技术。
九岁的时候他学会了文字,通过乡村教堂的一本圣经学会了读写。
等到十四岁的时候,他已经开始独立狩猎:接手父亲的工作,成了村里唯一的猎人。
于是直到十六岁的时候,他俨然成为了一个传奇人物:一个声名远扬的传奇猎手。
方圆百里之内没有人比他强壮,也没有人比他睿智。
作为一名猎人,他的猎物永远是最多的。
而作为一名战士,也从没有强盗敢挑战他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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