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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醉眼挑灯(第2页)

“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

杜英慨然说道,“得遇洪聚兄,就不枉潼关一行!”

任群则和王猛诧异的看向杜英,咀嚼着刚才的那一句诗。

“怎么了?”

“相逢何必曾相识,好,好,小兄弟年纪轻轻,当真好一番豪情!”

任群回过神来,也大笑道,端起酒杯一饮而尽,“那我就不客气了,先饮为敬!”

被任群这么一说,杜英倒是有些尴尬,抄诗,那是每一个穿越客的必备技能,这些从小到大背的滚瓜烂熟的诗词名篇,如果不念出来几句来烘托自己的文化底蕴,如何才能够夺人眼球?

不过想想这个时代的诗词,尚且还停留在五言诗,因此杜英这两句七言诗的确有些不伦不类。

话说回来,杜英也没有承认这就是诗,就当是两句豪情壮语罢了。

在山中,喝酒是不用想的,吃饱肚子就不错了,上哪里摸酒去?因此杜英的酒量几乎为零,而王猛早年在红尘之中摸爬滚打,虽然不至于说不能喝,但是那个时候光忙着逃命了,哪有什么机会真的锻炼酒量,因此两杯下肚也已经晕晕乎乎了。

任群的酒量明显要比他们两个好一些,不过也好不到哪里去,很快三个人就醉醺醺的靠着墙壁。

“两位兄弟,天下大乱,风云变幻,区区人命不过草芥。

任某从东到西这一路走来,见惯了荒冢枯骨,见惯了骨肉别离,也见惯了兵荒马乱,但是,但是!”

任群的声音不由得高了两分,他伸手指了指自己的胸口。

“但是什么,倒是说出来,胸中块垒,自当借着这酒,一吐为快!”

杜英慨然说道,“我等僻居乡野,论见识经验恐怕比不得洪聚兄,但是洪聚兄所描绘之画面,历历在目,因此你我此时感同身受,有何心思,但说无妨!”

“但是我们这大好男儿,七尺之躯,不能迎风而上成从龙之功也就罢了,甚至还不能尽所学之才安稳一方,窝囊啊!”

任群的声音有些哽咽,这个来自于中原的汉子,应该是想到了自己一路上见到的那些悲惨景象,心中更是难受。

可想而知,那些悲惨的景象之中并不只有无数的普通百姓,肯定还有他,他和他的家人们分散,又何尝不是在这种情景之下?只是任群终究不想说出来那等伤心事罢了。

杜英拍了拍他的肩膀,被刚才任群喊了这么一嗓子,他的醉意倒是清醒了三分,淡淡说道:“天之将倾,吾等挽之便是。

自典午中朝,八王为祸之后,五胡入寇,国无宁日。

归根结底,盖因朝廷无能,百万雄师,一夕倾覆,名臣将相,慌乱逃窜亦胜过那败家之犬。

因此于此处怨天尤人皆无用,唯有于乱世之中号召有志之士,也学那祖将军,击楫中流,不胜不归!”

一直没有说话的王猛,看着自家师弟昂首站在那里的身影。

灯火昏黄,杜英的身影拖出去很长,显得尤其的高大。

这一刻,王猛不只是感受到了雄心,也感受到了野心。

在这年轻的身躯里,蕴藏着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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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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