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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闹心啊(第1页)

狗男人,遇见得有些突然。

突然到容意还没有做足准备,以至于,有那么一瞬间,她想冲下去直接把人从五楼丢到一楼。

早读铃声及时响起,让容意瞬间清醒。

克制住,不要冲动。

冲动是魔鬼,得要稳住。

此时,容意眼里,心里,皆生了戾气,还有化不开的杀意,单手紧握楼梯扶手,一个劲儿平复心中杀意。

爱?

不好意思,没爱。

狗男人亲手弄死她,她还爱一个杀人凶手?

呸!

犯贱吗?

她没有那种自虐癖好。

要知,重生回来顶顶最要的一件事:弄死狗男人!

这会儿见了,决心不改,奈何,时机不成,她真要现在出手,自己这条小命也得赔上。

好不容易重活一回,为了狗男人赔了自己的命,不划算。

此时的狗男人还年少,没有日后被人挑衅也依旧温和的深沉,估计是一路跑过来追季妶,这会儿喘得紧,边喘边生气质问,“季妶,说过来就说过,为什么不提前和我商量!”

季妶甩开被抓住的手,又被狗男人挡住去路,顿时有所不悦了,“这是我的事,和你没关系。”

“怎么不关我的事!

季妶,别闹,先跟我走。”

狗男人也不退让,一心只想把季妶带走。

季妶自然不听,两不相让,就这么杵着不动。

容意冷冷看着,尔后,嘴边漫出一丝笑,透着苍凉的自嘲。

上辈子,她见过季妶,真正天之骄女,她的优秀,她的光芒,无论她走到哪里都立云巅。

她是双胎胞,比哥哥季烨晚出生三分钟,在娘胎里就有争赢,哪怕后天精心细养,骨子里总透着淡淡的纤弱,总让人忍不住想多疼她几分。

可季妶又是个要强不服输的性子,凡事争强,凡事要做到尽善尽美,甚至为达目的不择手段。

其心之狠,让她这个从死营里出来的人,亦心颤。

曾经,有传,狗男人与她年少初识,两情相悦。

容意问过狗男人,是不是真有其事,狗男人眉目温柔告诉她,年少初识是真,两情相悦是假。

那时候的自己也就信了,以狗男人的身份、地位,有过那么几段情,很正常。

现在看来,年少初识是真,两情相悦也是真。

走廊,狗男人先败下阵,放柔的声音,“妶妶,真要见了她,你将自己置于何地?”

温声相劝便声如其人,清新淡雅,有着一身的谦谦书卷气。

他放低了身段,季妶并没有,“我必须要见她,知庭,你让开。”

知庭,沈知庭,狗男人的名字。

名好听,人好看,还温柔,容意暗里咬了下牙槽,当年的自己最最贪恋的就是他的温柔。

那时的她,真的太累太累了,挣扎太久不见光明,因为沈知庭的伸手,从此,一生感恩。

瞎了眼的她就是为了那么一点点温柔,一路为他披荆斩棘,助他乘风而上。

想到这儿,容意想抽自己两耳光,她可真是眼瞎心盲,枉为一世人!

温柔乡,英雄冢,前师之鉴,后事之师,赔上性命的教训一次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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