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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以沫第一次发现,自己真的很没用,完全就是昼景的拖油瓶。
就在她觉得自己无路可走的时候,脑海里忽然想起了一个人,于是立马掏出手机,给那个人打了通电话。
再见面的时候,童以沫原本以为哥哥梁相濡的女朋友唐倩兮会对自己生疏了,没想到,她忽然一如既往地对她非常热情。
“沫沫,你终于决定要来我们会所驻唱了!
我们老板费尔南可是一直在期待着你回归!”
唐倩兮高兴不已地拉着童以沫的手,激动不已地说。
自从上次以沫在他们会所驻唱,客人反映她的歌声非常好听后,特别是大部分男客人,都希望能再次听她唱歌。
只可惜,她不唱了。
老板费尔南还多次跟她提起,让她这位小姑子,继续在他们会所驻唱。
本来,她有跟以沫谈好,但是梁家后面又发生了那些事情,让以沫驻唱的事情不了了之。
唐倩兮也是个识趣的女人,既然以沫不愿意,她就不去打扰以沫了。
只是没想到,这次是以沫主动找她,想去他们会所驻唱,她当然求之不得,高兴还来不及。
童以沫虽然仍旧一脸不情愿,但是事已至此,迫不得已地对唐倩兮陪着笑脸,道:“我有前提条件!”
“好说好说,只要你愿意去唱歌!
什么事都好说!”
唐倩兮二话不说就全部答应了。
“我工作的时间只到十一点半,另外,我只唱歌,不陪酒,不卖身!”
童以沫一脸认真地接着说道。
唐倩兮依旧犹如小鸡啄米般猛点头:“这事儿,我替我老板全都答应了!”
这一回,童以沫主动请缨,唐倩兮将她带到老板费尔南面前时,费尔南便拿出了早已准备的合同,让童以沫签。
这么好的声音,他可不想像上次那样,就让她唱了一次就跑了。
童以沫认真地看完了合同后,不禁微微皱起了柳眉,回答道:“五年的时间太长了!”
“那就两年吧!”
费尔南将指缝间夹着的雪茄,在烟灰缸上弹了弹。
童以沫看着坐在老板椅上的费尔南,抿了抿唇,提出了自己的意见:“一年,可以吗?”
“我这里的驻唱……”
“老板,你就答应吧!
我家这小姑子,还是个在校生。”
唐倩兮连忙帮着童以沫说话。
费尔南深知童以沫的利用价值很大,于是答应了,便让助理去修改了合同,跟童以沫签了约。
从今以后的一年内,童以沫每天晚上八点到十一点半之间的时间里,必须唱五首歌,每首歌一百元,一晚五百元。
不陪酒、不卖身,除了唱歌,不为任何客人做任何服务。
如果不是唐倩兮罩着她童以沫,这样的合同,费尔南才不会签。
童以沫本身就长得漂亮,不陪酒,还真有点儿可惜。
当天,童以沫在会所里便以“小谢”
的艺名,再次出道。
她驻唱时所穿的衣服,全部由唐倩兮提供给她,而为了避免“红颜祸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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