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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卷 初入花都(第1页)

离开王村一天后李牧等人终是到了省城—花都,这是一个被鲜花点缀的城市,特殊的气候条件和地理位置,使得它一年四季都是春天,其花卉产业更是闻名世界。

花都三面环山,面向镜心湖,每年的冬天海鸥都会不远万里迁徙至此,平静的湖面,清澈的湖水,岸边的小山布满樱花和紫罗兰,游船海鸥水鸟游人蓝天白云水天一色,这里曾就是张彤和李枫的诗和远方,只是偏爱杜鹃的张彤选择了香城,李枫选择了宠溺。

新家就在湖畔的涟漪居,七层观湖洋房,李枫买的房在顶层正对湖水是绝佳的观湖之地。

花都是一个国际性的旅游城市,高楼大厦密集人口超过千万来自各个国家的游客流连在城市之中,各种肤色的人随处可见,由于花都所在的楠省与多国交壤,且受国家政策支持,多种民族文化在此城汇集。

进入城市后李牧好奇的打量着这座陌生的城市,离别的伤感此时已然被好奇之心所掩盖。

很快他们就到了涟漪居,小区内部的绿化做的很好,路旁是一排排的樱花。

下了车李牧站在车旁打量着周围,和香城的小区不同,涟漪居的房屋建筑更显美观,小区的内部景观规划也更加有序细致。

“牧牧,帮拿下东西。”

“好!”

打开房门走进新家,屋内的布置与香城的老家差别不大,墙上依然挂着李牧,李枫,张彤还有王静的合照,当然还有一张张彤喜爱的杜鹃油画。

李牧的房间内除了一张床便是书柜,衣柜还有一台联想的电脑,床头挂着李牧喜爱的白杜鹃和海贼王的海报。

电视机旁是一盆盆仙人掌和一盘多肉和薰衣草,窗户正对湖水,打开窗便是怡人的湖景。

李牧将自己的衣物放入柜中走出了房间。

三个人收拾好自己的房间之后,时间已近傍晚。

晚餐很是简陋,一人一碗面条加个蛋一根火腿肠,吃完李牧回到房间拨通了王康的电话。

“金箍棒~棒嘞...棒嘞...”

电话里传出魔性的音乐,听到这不一般的彩铃李牧瞪大双眼不由得蹦出两字“卧槽!”

“喂~李牧!”

“康哥你很牛!”

“啥?”

“你这彩铃啊!

怎么那么个性啊!”

“哼!

无知的人类!”

王康翘着二郎腿坐在自己房间的床上。

“怎么样?到新家了不?”

“到了,我现在在房间。

你呢?”

“坐着。”

王康用手扣了扣鼻子,眼睛一眯脱口而出:“怎么样小牧子有没有想哥啊?”

“滚!

谁会想你!”

“那你打什么电话,难道不是因为想我?唉~狗子你变了,终究是我一人抗下了所有!”

“能不能正常点?给我演苦情戏呢?”

“我很正常!”

“切~”

李牧翻了个白眼,转身倒在了床上。

“新家怎么样?”

“还行吧,和我以前的家大同小异,应该是我爸爸特意按照原本老家的风格布置的。”

“哦,对了省城怎么样?好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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