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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四章 插曲(第2页)

李寻欢想追,却又不敢追,一个人扶着门框咳咳咳咳,血流到了地上。

对于李寻欢这个人,我喜欢不起来,但又实在狠不下心讨厌他。

真不知道你这家伙脑袋是怎么长得,这种剧情你都想的出来,太让人无语了。

不过李寻欢和阿飞两人的感情,真是被你拿捏的恰到好处啊。”

其实说到这里,就说明齐磊对《多情剑客无情剑》也的确是认真的看进去了。

不过因为齐磊不是原世界的人,这个世界也没有什么可以对比的。

但是在原世界不一样,钟逊从李寻欢身上看到了有很多李白的影子,好酒多情、才调绝伦、千金散尽、游侠任『性』。

或许当初古龙让他姓李,也正有此意。

只不过李白纵酒是为了以浇胸中块垒,斜眼睥睨高唱“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

李寻欢求醉是为了让自己麻木、以求暂时『性』的忘记失去林诗音的痛。

李白年轻时候的侠名更多见诸于某年某月某地,一人一匕手刃多少仇人。

武林中更认同的是他手中那把飞刀杀人的时候多,救人的时候更多,他生命的大部分都在奉献。

李寻欢不喝酒的时候,大部分时候在刻一块木头。

木头是上好的松木,恰如他少年时的恋人林诗音的材质,有些女人,天生就质地高洁又单纯,如果非要挑些缺点,那就是她们的生命力太弱,没有经历过太多命运的挫败,所以当不幸来临时只能默默的流着泪接受。

他的手很稳,刀工娴熟,恰如他那颗对林诗音始终不曾磨灭的心,他原以为时间会慢慢熄灭那团火,孰料那团爱火就像他这雕工愈的老练纯熟。

雕刻的过程中,他抚『摸』着那块木头就像抚『摸』着心爱的情人的脸,逐渐雕好的人像就是那张他想要努力去遗忘,但总是慢慢的变得越来越清晰的脸。

每刻好一个人像,他就立刻跳下车去挖个坑埋了,就像他当年亲手埋葬自己的爱情,在这种近乎程式化的动作里,他一次次的完成了对自己内心的煎熬,这煎熬写在脸上,就是他眼角那一条条的皱纹,每一条都写满了思念。

他的刀很普通,远不及藏剑山庄少庄主的鱼肠剑的来头,他的刀是大治的铁匠花了三个小时铸成的;他的刀法一如他的那把不起眼的小刀,没有任何花哨的招式,只有那出手一刀,就像日本剑侠里那种旋风一刀斩,只有一招但马上奏效。

至于有多快,古龙没有说,人们只知道小李飞刀例不虚,即使是兵器谱上排在他之上的上官金虹也没能躲过那一刀。

只可惜他救得了别人的危难却救不了自己的爱情救不了自己那颗为爱破碎的心。

风『骚』蚀骨的蛇蝎美人林仙儿对他没有丝毫吸引力,所以最终他接受了天真烂漫的孙小红的爱情,也只有孙小红能救得了他。

李寻欢爱的深沉!

而少年阿飞一出场是慢慢的走在冰天雪地里,他的背影那么的孤独,他的身体是那么的瘦、但却不羸弱,就像一条饿了很久的孤狼慢慢的走着,既要保持体力又不能丧失斗志,所以阿飞虽然很穷,但是他的身子始终挺的笔直,像一杆直『插』天空的标枪,恰如他那自尊。

他的剑严格意义上来说不能算是一柄剑,那只是一条三尺长的铁片,没有剑锋没有剑锷,甚至连剑柄都没有,只用两片软木钉在上面。

不管怎么说,这样一柄寒酸的剑倒是跟寒酸的阿飞很般配。

阿飞没有师傅,他的剑也没有招式,因为他的剑只有一个特点:快。

快到很多人还没有反应过来,咽喉上已经多了一个洞,致死都不相信那样快的一剑是怎么刺出来的。

阿飞拒绝了李寻欢的邀酒,因为他不想白占别人便宜,他帮李寻欢杀掉了想下毒害他的人,因为李寻欢帮他杀了想要偷袭他的诸葛雷、并给他上了江湖上的第一堂课。

作为一个剑客,阿飞是单纯的,他不谙世事,不懂人情险恶,他只有一腔热血和一柄快剑,他理解的江湖和大部分少年人一样,快意恩仇、恩怨分明,饮马流沙、扬名四海。

阿飞就像一块等待雕琢的璞玉,幸好初涉江湖的他遇到的第一个人是李寻欢。

人生的第一次总是很重要,阿飞是个野人,就是孔夫子说的那种,质胜文则野,他遇到了李寻欢,教会了他爱、正直、友情,而不是仇恨、报复。

很多人类最宝贵的美德是不需要靠文字去学习的,因为这些东西就尘封在我们每个人的心头,在某一个不起眼的契机下可能就会唤醒我们心中的这些宝藏。

我们要学会感谢我们生命中的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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