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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决定
杨凌和警察带着搜救犬找到雷森的时候,他将苗郁青紧紧护在怀里,两人都已经昏了过去。
好在杨凌做事向来谨慎妥当,早已带了最好的医疗队一起随行,医生就地简单处理了两人的伤势,然后将他们抬到山下,搭上私人专机,火速赶回A市最好的医院接受治疗。
雷森比苗郁青先醒,手术后,他的腿并无大碍,只是失血过多,现在很虚弱而已。
“她怎么样了?”
雷森问杨凌。
杨凌是个聪明的人,当然知道这个“她”
指的是谁:“已经醒过来了,身上的都是些皮外伤,没什么大碍,只是……”
“只是什么?”
“她的左脚,损伤过度……会残疾。”
杨凌见老板目光微怔,立即补救道,“没事的,能走能跳,就是……会变成个瘸子。”
瘸子难看,美女变瘸子更是难看,如果换了别人,杨凌会觉得可惜。
可这个人是苗郁青,那么她的脚是好是瘸,又有什么关系呢?
反正都是要死的人了。
杨凌觉得,老板那么睿智冷漠的一个人,是完全明白这个道理的。
可两人对视间,他却发现这个男人的脸色,难看至极。
杨凌噎了噎:“老板?”
“给Even打电话,让他那边的医院做好准备,你今晚就搭专机将苗郁青送去HospitalforSpecialSurgery。”
雷森说完,见杨凌半天没有反应,眉目一沉,寒声道:“杨凌。”
“知道了!
我这就去!”
杨凌一个激灵差点跳了起来,HSS是全美排名第一的骨科专科医院,他没想到老板会这样大费周章的去为苗郁青治疗。
最为重要的是,这有必要吗?
杨凌隐隐觉得不妙,他想提醒老板,您知道您现在在做什么吗?
可杨凌不敢,直觉告诉他,少管闲事为妙。
当夜,苗郁青就被杨凌亲自护送,搭机离国。
雷森坐在轮椅上远远的看着,他并没有去见苗郁青,不想,也有些不敢。
雷森以为,苗郁青此去会在美国待很久,却没想到不到一周的时间,Even就给他打电话,让他将人接回去。
可以改善,但无法痊愈,苗郁青的脚伤得太严重了,过度到无法逆转。
A市医院在国内已经算是顶尖,既然没法痊愈,后面的治疗回来也是一样的。
Even向雷森表示了抱歉与赞叹:“我真的无法想象,是什么样的毅力让她伤成了那个鬼样子,Raison,你能想象吗?那就好比赤脚踩在刀尖上,每一步都痛得让人尖叫,God!她竟然还坚持走了五个多小时……”
随后,Even又开始发表人类的意志力与身体极限关系的医学见解。
可雷森却没有丝毫心思去听,他将手机扔到了一边,目光空茫的看着遥遥天际。
夜很黑,和那天晚上的一样,苗郁青背着他,从深夜走到了黎明。
雷森不知道她当时想的是什么,正如他不知道自己现在想的是什么一样。
唯一一个清晰的念头,就是,我不想让她死。
雷森苦笑又自嘲,他在落地窗前坐了一夜,第二天太阳升起时,他睁开眼睛,取下了左手中指上的戒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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