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过不少次私活,几万几十万的酬劳都拿过,这点事小意思。”
身为路克的上司,达斯丁必须了解他明面上的收入。
路克辞职前,可是有不少人盯着他的账户,等着找碴。
一个二十一岁就当上警督(lieutenant)的人,眼红的人实在太多。
哪怕高层知道路克有关系,哪怕警探局同事知道他有本事,但还是升得太快了。
比如达斯丁都四十五岁了,运气好明年或许才能升高级警监(Inspector,比一颗星低一级)。
而路克要是不考虑意外情况,照之前的升级速度,三十五岁就可以当副总警监(Deputy Chief,一颗星)。
也就他自己主动辞职,否则NYPD出个二十五岁的警监(Captain),那肯定有几百个警佐警督排队写信举报他。
珍妮弗并不关心这个,略微加重了语气:“我说的是,他处理现场“太专业”了。”
达斯丁依然没在意:“亲爱的,他可是洛杉矶破案率最高的警探。如果他愿意,其实还可以是纽约警局,甚至全世界第一破案率的警探。”
珍妮弗翻了个白眼。
即便达斯丁跟路克的关系很铁,甚至铁到为他跟布拉德副专员翻脸,但她这是在表扬路克么?
“我的意思是,你和他配合的那么默契,那么专业,这不是第一次联手“清理现场”吧?”她终于直白地说出了自己的担忧。
珍妮弗当了好几年老律师,这两年又当了纽约地检。
在多位嫌疑人中搞分化,各个击破,这些手段她熟得很。
在美国罪行严重的人并不一定判得重,顶锅的那个才是最重的。
路克有钱,现在又不是警察,内务部门想让他配合调查很难,还可以请一个律师团帮忙打官司。
达斯丁却还在警局,万一被人发现什么问题,奈何不了有钱人路克,达斯丁这个“弱点”就会被集火。
达斯丁不傻,老婆连续三次提问,脑子一转就明白她的担忧,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那是你没跟这小子共事过,否则你不会有这种想法的。”
珍妮弗:“怎么说?”
达斯丁眼神闪动,语气中带着一点怀念:“跟他一起做事,风险最小,功劳最多,那些“脏事”更是从来不沾。这一点无论是当他的上司还是搭档,都不例外。”
珍妮弗吃惊:“有这么夸张?”
她只是知道路克人不错,但具体事件还真没时间去了解,毕竟她跟达斯丁都是大忙人,有时间还不如做点有氧运动。
达斯丁叹了口气:“约翰-麦克莱恩,你听说过吧?”
这个“声震”纽约警务系统的家伙,珍妮弗当然听过:“三十多岁就快没头发的那位?”
达斯丁忍不住抹了抹自己的大背头,心中庆幸:“如果他惹祸的数量只是路克的十倍,我都要谢天谢地了。”
珍妮弗:……意思是,那位麦克莱恩先生的惹祸效率是路克的几十倍?
她也只能惊讶这个了,达斯丁掺和大量违法“洗地”事件的情况不存在,那就没问题。
今晚她只是自卫而已,但变绿的事传出去,来找她麻烦的人肯定不会讲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