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她心情复杂的原因之一。
一方面,她觉得路克对她有那么点特别。
但另一方面,她又觉得路克对她的职业过往有那么点介意。
所以,这位古怪的年轻警察才会对她若即若离的样子。
要说她对路克有什么感觉,那最大的感觉就是神秘强大。
和她接触过的大多数男人不同,她无法猜测到这个年轻警察的下一步动作。
无论是当初在纽约放过她,或者昨天上午救出她,再到昨天下午摸了她后,又去暴打埃尔南,这些都是她觉得不应该发生的事。
但它们都发生了。
凡妮莎是一个天性热爱冒险和刺激的女人。
否则单凭她的学识和聪慧,还有车辆驾驶和改装技术,在美国也能轻松过上中产阶级的日子。
要是她舍得出卖色相去勾搭某些有钱老头,成为千万富婆也不是没可能的事。
她却始终抗拒那种无趣的生活。
她喜欢刺激,喜欢热血沸腾,喜欢那种冒险的感觉,所以她才会去抢银行。
不然,以她的智商和行动力,诈骗几个土财主来赚钱,性价比要高得多。
但她觉得那样没意思,她就是喜欢和警察捉迷藏,犯罪不是她的目的,只是她寻求刺激的手段。
现在,一个能给她很多新鲜感和刺激感的男人出现了。
这个男人除了年龄小了点,其它包括击败她的经历,都是她眼中的优点。
无法击败她,又怎么能吸引她的兴趣。
想到这里,她迈步上前,一把揽住他的肩头,居高临下地俯视他:“所以,你下午救了多米尼克他们,也不是因为我?”
路克无奈。
这女人的大长腿实在太霸道了。
加上几乎是标配的高跟鞋,她身高达到了惊人的一米九出头,路克都比她矮了一小截。
他摊手:“我是为了救FBI啊,再怎么说也算同事……唔。”
他的嘴被堵住了。
喘气间隙,凡妮莎还含混地骂道:“你这个……该死的小……家伙,就不能……说点……好听的吗?”
路克承受着电眼大长腿突如其来的热情,心中却沉吟了起来:“那就是……为了友情?”
凡妮莎即便嘴很忙碌,都不由自主地瞪大了双眼:“你……”
“凡妮莎,你遇见老“熟人”了?”一个轻佻的声音响起。
正纠缠在一起的两人这才分开,侧头看去。
一看见路克露出来的脸,某亚裔男就在说话人的背上猛地来了一下。
说话的高个黑人嗷呜一声:“Holyshxt!你干嘛!”
韩却面露微笑地看向他身后,挥了挥手:“你好,天行者。”
高个黑人一下忘了合上嘴,扭头看向凡妮莎身边的路克:“天!行!者?”
路克从没对多米尼克这伙人提过自己的名字,凡妮莎也从没提过。
所以,他们都用某人自我介绍的绰号“天行者”来称呼他。
路克轻笑点头:“你好,韩。”
多米尼克注视他,片刻后走了过来伸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