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一样的中看不中用,你当谁稀罕你,倒贴我也不要你。”
“啥,谁要拐我媳妇。”抱了一个大瓷瓮的张百家从后院进了铺子,一听这话,立刻放下瓮就朝门口冲来,看到詹汉秋二话不说的一撸袖子把人打倒在地狠揍了一顿,然后拖着詹汉秋的一条腿把人拖到了李记豆腐坊。
李家的人得知詹汉秋竟然狗胆包天的去勾/引别人家的媳妇,李记的老两口和女儿一起上阵将詹汉秋揍了一顿,直把人揍得在柴房躺了大半个月的时间。
这事儿明歌也没有告诉朱父朱母,不过张百家留了个心眼,家里的店铺太忙了,媳妇一个人忙不过来他便大部分时间都在店里帮衬,自从有了詹汉秋这事儿,张百家隔几天就打听一下詹汉秋的事儿,等詹汉秋刚好了鬼鬼祟祟的出了李家,他后脚便把人罩住揍了一顿。
李家有了两个孙子,对这个女婿其实已经是可有可无的状态了,如今留着他,也不过是想让家里能再添丁,毕竟人丁兴旺是好事呀,詹汉秋在李家的地位可想而知了。
他倒是还想带着明歌走呢,被张百家警告了一番,要是他敢再骚扰自家媳妇就把他的子孙根子断掉,詹汉秋欺软怕硬,哪里还敢再去。
只经常偷偷溜出李家的门站在街头偷偷望着明歌的卤肉铺子发呆,幻想着有一天这个卤肉铺子是他的,铺子里的女人也是他的……
明歌哪里能让自己被这么一只癞蛤蟆惦记啊,詹汉秋在街头蹲了没两天之后,明歌就提着一把杀猪刀子和一只没剥皮的兔子走到了詹汉秋的面前,一边利索的对兔子进行剥皮解剖一边冷眼问詹汉秋,“听说你想和我私/奔?”
明歌故意将兔子的血溅在詹汉秋的脸上,詹汉秋哆嗦着身体伸手摸了一把脸上的血,蓦然就想起了很久很久以前明歌的杀猪刀子插/在他脚中央的画面了。
他一句话也说不出,浑身打颤着起身狂奔而去,打那以后,明歌再也没有见过这碍眼的家伙。
明歌这一世和张百家也算是美美满满了,张记的卤肉铺子传给了小花,朱记的猪肉铺子则传给了小树,儿女长大成人,娶妻嫁人,明歌和张百家最后也是儿孙满堂的老太婆老头子啦。
詹汉秋这家伙虽然落魄,可他命还是挺长的,苗氏生的那个孩子被苗家大力培养,还真中了个进士,苗家的子女们也从无人问津一下成了人人求娶想嫁的对象了。
李记女儿生了三个儿子一个女儿,大儿子也考上了秀才,已经去了京城上学,前途也是一片的坦荡。
自己生的儿子都比自己有出息,关键是儿子竟然不是自己的,连爹都不愿意叫,儿女都看不起自己,詹汉秋虽然觉得人生痛苦,可是想到儿子要是中个状元郎,他就是状元郎他爹了,到时候也算是翻身做主。
可他还没熬到自家儿子考上状元呢,他母亲去世啦,临死之前拉着个他的手厉声斥责表示死不瞑目,他恍恍惚惚的发烧大病了一场,这之后痴痴呆呆的,见人就喊我儿子是状元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