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会和那些神话里描述的般魂飞魄散不存在于这个世间了呢。
那么也就是说,洛歌和杨可馨都变成了他们本人?
要是两个人一朝醒来发觉自己已经结婚了,对方还是个陌生人也不知道是个什么表情。
“休息一会吧。”归一说,“你的魂源不太稳。”
明歌点了点头,“的确有点难受。”
风铃声在这个时候响了起,叮叮咚咚的声音就像是清冽的水泼洒在明歌的心上,她眯上眼喟叹了一声,身体的疲乏和沉重感也在这个时候消失殆尽。
再睁眼,属性值在眼前出现:
女(可变)
姓名:唐明歌
年龄:18
智力值:68(满分100)
精神值:80(满分100)
武力值:61(满分100)
外貌值:61
技能:无
爱心值:3
祝福值:3
宿主赠送:兔耳朵一对,特殊沟通技巧,鬼气
明歌惊讶的发觉这一次的属性值依旧涨了两点。
她没敢问,盯着属性值面板望了半天才说,“归一,我进入任务吧。”
“好。”
这一次明歌的宿主是屠夫家的女儿,因为从小跟着爹爹走街串巷的买猪卖肉,朱明歌从小就长得五大三粗,也大概是因为吃的肉多的缘故,朱明歌从小到大都是胖乎乎的,说好听点是珠圆玉润,说不好听点就是水桶身子一样儿圆。
虽然宿主身材滚圆滚圆的,可大概是因为家中还算富裕,等宿主到了适当的年龄,前来说亲的媒人好多好多。
家里就这么一个宝贝女儿,朱家两口左挑右选的,选中了镇子外三里处村子里那个靠打猎买柴为生的张家小子。
这张家小子名叫张百家,父母早死,就是靠吃百家饭长大的,也因此到现在也没个像样的房子。
朱明歌在家里就是个娇娇,她虽然割肉剁骨头是一把好手,可她因为有父母亲呵护,生活上要什么有什么,和那些个千金小姐们比不上,但比普通人家的女孩们过的好多了。
张家小子黑黝黝的,根本不是朱明歌喜欢的类型,朱明歌喜欢的是街尾那处私塾里的教书秀才詹汉秋。
詹汉秋,多好听的名字啊,一听就是一股子文人气息扑面,可比张家那个黑小子的名字高大上多了。
而且詹汉秋长得瘦瘦弱弱的,经常穿着一身长袍,手里拿着一本书,走路也是斯斯文文的,好看极了。
朱明歌太喜欢詹汉秋了。
父母亲劝了她几次,拗不过她的执着,只得让媒人去打听詹汉秋家中的境况。
詹汉秋家里还有一个母亲,詹汉秋在家在普通人家的眼中那就和书香世家差不多了,因为他爹是秀才,他爷爷也是秀才,大家都说他爹要不是早死,说不定能考中状元郎呢。
也因此,四邻八乡的那些个姑娘们都想着就能嫁给詹汉秋,以后好做个状元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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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有件恶心的事想告诉你们,下午可乐拉出个玉米粒大的屎疙瘩,抓起来放进最里面又吐出去,我当时阻止都来不及,这么恶心的事,我实在不想一个人独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