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商人们都是九死一生,请护卫的银子以及过路费啊保护费是商人们来回成本的最大头。
这种事,成了便能瞬间身价千万,可一旦出事,也是尸骨无存,风险太大!
生怕明歌不答应,宋小壮呐呐着又说,“媳妇,我,我想干一票大的,我们现在这样虽说衣食无忧,可我想着,咱们完全可以过的更好点!”
宋小壮觉得自己的攒不到没有砸不死刘翼的那一天,这心底就没有踏实的时候,媳妇儿长太好,时时刻刻被人觊觎,他必须得赚到能盖个金屋的钱。
明歌没有说话,她突然就想起宿主记忆里,宋小壮最后一次来找宿主,也曾说过,他去了克洛城,还偷拿了宋掌柜年底交账的银子,而且他还背着宋掌柜在外面自己开了店铺,但被郑玉珠知道了,觉得自家的奴才是拿自己的银子往他们口袋里放呢,所以才会有后面的报官之事。
明歌问他,“为什么想去那里?”
显然刚刚那个理由,明歌并不满意,宋小壮知道自家媳妇很聪明,他默了默后说,“我想多赚银子,虽然出生比不得江洲王,可是我总能靠自己的努力,成为个首屈一指的富商,到时候他再偷看你,我就用银子把他眼睛糊住!”
这愤愤的话语显然在宋小壮的心底藏了很久了,要不然他也不会这么大的怨气。
明歌只以为是这个小伙子一直有志气,或是抱负远大。
却没想到,这个男人这么样的努力向上,其实是为了她。
似乎要碾压江洲王,也只有在银子这条路上下功夫,有钱能使鬼推磨,有了银子,只要江洲王敢动咱,咱完全可以纠集一堆杀手把江洲王给戳成筛子。
宋小壮挪了挪自己的身子,将明歌抱在他自己的胳膊弯里,“媳妇你放心,我一定会好好的回来的,我对那边还是有些了解的,这一趟一起去的也都是老跑这条道的,而且就算出个什么事,我就算爬也会爬回来,我不会让媳妇这么年纪轻轻的就守了寡的,更不会让媳妇去改嫁他人。”
明歌心底那一腔感动瞬间消失的没了踪影。
她的头在宋小壮的胸口处蹭了蹭,“你要是不回来,我肯定得改嫁别人去!”
“我一定会回来!”
明歌轻轻嗯了一声,宋小壮的手一下又一下的顺着她的头发,窝在宋小壮怀里的明歌,这种被人呵护的感觉很美好,可这一刻的明歌心底其实有点酸涩,宿主那一世的宋小壮背井离乡去克洛城,或许多少也和宿主有点关系。
宿主和宋小壮,本该是一对过的贫贱却和美的夫妻,可最终却是那样的一个悲剧,这一世,她肯定不会再让悲剧上演了,刘翼那家伙敢有什么异动,她第一个削了那家伙的第三条腿。
小夫妻两絮絮叨叨的说了一晚上的话,虽然没做什么羞羞的事情,可是第二天两个人再相互瞧的时候,都是眉眼含春着,且二人的心情一看就都不错,简直就是多云转晴啊,宋家二老一瞅,唉哟难不成明歌真有喜了,立刻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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