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头入手,照样查不出什么名堂来。
另一路去追查那辆“滨州外事旅游”大巴车的人更觉沮丧,据旅游公司称,那辆车在大约一个月前,算来正是那五十个人被运送出滨州的前一晚上被盗了,驾驶员不是他们的人。旅游公司早向公安部门报过警,目前尚未破案,车辆仍然没有找回。
警方在各高路口的监控录像上也没有现相同车牌号的车辆,估计车牌号被更换了,而行走的路线可能主要是国道,刻意避开了摄像头的监控。
这些情况在公安部门的记录里得到了证实。
查找的线索一个个中断。
各路人马相继撤回,对整桩案件的各个环节再进行更加细致的梳理,重商对策。要说起来这个案子其实并不复杂,有明确的人物、时间、地点、事件,还有五十个随时都可以拉出来作证的当事人。
问题在于,细细地推敲一下这段时间的调查情况,除了这五十个当事人的问询笔录证言证词,竟找不到其他任何过硬的佐证材料来推动整个案件的侦破进度。
经过分析,支队侦查队队长夏晨提出,目前还可以从三个方面着手,看是否能打开突破口:一是追查太朋外贸公司和林源这二者与大鹏外贸公司之间的内在联系;二是出协查通报,请云南边防部门和地方公安机关帮助查找确定偷渡人员当时出境的具体地点,以及那个当地向导;三是追查那辆运送车辆和驾驶员现在的去向。
他的提议得到了肖震等支队领导的肯定。协查通报很快出,但要求协查的内容只有夏晨所提议的第三项,即那辆被盗的外事旅游大巴车和驾驶员的去向。
至于出境地点和那个向导,目前手头上所掌握的相关资料实在太有限,五十个当事人都是深夜到达、深夜离开,又一直就没有见着那个向导的真实面目,能提供什么有价值的线索呢?仅凭他们关于地点和人物的模糊记忆,尚无法开展有效的调查工作。
而对于两个公司之间的关联问题,肖震分析,由于在整个招聘广告刊登的业务洽谈过程中,始终都是那个林源的个人行为,大鹏公司从来就没有露过面。
现在太朋公司已经证明纯属虚构,林源也不知所踪,从已掌握的线索看,大鹏公司参与组织这起偷渡活动的可能性,目前还没有任何有力的证据予以支撑。
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大鹏公司就是真正的幕后策划者,也完全可以将所有的责任推得干干净净,谁也说不出个一二来。
况且,这起偷渡活动已经有了太朋公司这个虚拟的组织者,报社、场地租赁等单位并没有怀疑其真实性。如果大鹏公司真的参与了其中,那干嘛不直接用太朋公司的名义刊登招聘广告,却偏要让“大鹏外贸大招聘”满天飞,将自己暴露在阳光下?这不是惹火烧身吗?
再说,于飞现在就在大鹏公司里面,事前也根本没有收到他关于这方面的丝毫信息呀。如果真是公司操纵的这起偷渡案件,这么大的动静,他不可能一无所知,如果他觉了,应该会有所预警的。
所以,与其对大鹏公司进行主观上的猜测臆断,不如按照正常程序,直接派人前往调查,与大鹏公司正面进行接触,只要注意策略就行。
管你有没有蛇,先将面上的草打动看一看。要是真有蛇,一惊之下,它总会露出些端倪来。
欲知接下来事态将如何展,敬请关注第三十八章“将来兵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