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彻底的在时尚界站稳脚跟之后,想要自己创办一个时装品牌,她只要归还那百分之十的分成,就可以离职,但到那个时候,西蒙是否能够找到更合适的设计师就不一定了。
为了留住顾长安,也许还有一些连他自己都没有察觉到的情愫,西蒙决定改变合作的方式,他不再是聘请顾长安担任设计总监,而是邀请顾长安与他一起成为公司的股东,共同创办公司,创立品牌,为此他提出了愿意与顾长安五五分成。
当然,如果是五五分成,顾长安除了以技术入股的份额,还需要另外注资,而这一笔资金不会少,如果顾长安拿不出这一笔资金,那么她的份额就得往下减,如果她完全拿不出来,那她就只能占技术股所占的百分之二十的份额。
当然,如果顾长安答应了这个条件,除非以后她跟西蒙拆开,否则的话,她不能够再以自己的名义去注册新的服装品牌,如果她想要重新再打造一个品牌,也得以公司的名义。
顾长安觉得这是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
西蒙的能力她是知道的,而她自己的实力她心里也清楚得很,两人若是能够合作,将来肯定能够创办出比西蒙前世以及她自己前世的服装品牌更为有名的高级时装品牌,到时候整个综合实力都会得到很大的提高。
顾长安答应了,即使她要投资,那么多钱她肯定是拿不出来的,必须要通过银行贷款才行,可银行贷款人家也不一定能够给她贷这么多钱啊,可那又怎么样呢?办法总是人想出来的。
顾长安充分发挥了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的冒险精神。
敲定了这个,两人又商谈起了其他的合作细节。
因为顾长安是军嫂的关系,所以她以后肯定是不可能长期居住在国外的,但是设计部这边肯定也少不了她,特别是公司刚刚创办的时候,作为设计总监,她的责任更为重大,所以西蒙希望她最起码要在国外呆三年,被顾长安拒绝了,她承诺会在过来进修的这一年,将公司的设计部建立起来,到时候即使她回了国,也不会因此放弃,依旧会为公司培养设计人才。
其实若是可以的话,顾长安还希望能够将设计部搬回国内,但这显然是不可能的。
西蒙对此显然是不满意的,顾长安就让他到时候看自己的实力,如果她能够在一年的时间内将设计部整合好,那么西蒙就不能够勉强她必须待在国外,当然,一些重要的设计,也都会由顾长安亲自操刀,每个月她也必须交付一定量的设计稿,甚至为公司培养设计师的任务也是她的,西蒙勉强先答应了。
另外就是顾长安在国内注册的公司,到时候会一起并入公司,作为一个子公司,主要面向的是中层阶级,主要面向的市场也是华夏,所以这个子公司的管理,西蒙是不能够插手的。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