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盘凉菜先端了出来,半夏忙将煲的汤盛了起来,热菜端上桌。
吃饭之前,半夏有些疑惑:“重楼,这两天怎么没见你去图书馆?”
半夏清楚记得从米国回华夏前,重楼就说一定要好好逛逛华夏的图书馆,很多资料在米国根本找不到,她没想到重楼只逛了几天就偃旗息鼓了。
“图书馆当然要去的,不过我办了图书证,借了几本书,先把这几本书消化了,我再去。”
“原来是这样,别看太累了,书需要精读。”
“嗯。”重楼点了点头,先给半夏舀了一碗汤,“姐,咱先吃饭。”
“好,喝喝重楼煲的汤。”煲的汤温度适宜,半夏慢慢喝着排骨汤,味道远比在米国鲜香的多,或许是因为回到祖国的原因吧,不由啧啧赞叹,“我家重楼煲汤的手艺越发精湛了。”
“承蒙夸奖,姐姐要不要再喝一碗?”重楼像是推销员一般,热情地拿起大勺就要给半夏舀。
半夏连忙摆了摆手:“吃完饭再说,若是先喝两碗汤,我这饭可都要吃不下了,不是浪费重楼大厨的手艺?”
“好!咱们先吃饭。”重楼喝完汤,和半夏开始吃饭。
两人慢条斯理吃完,半夏一边收拾碗筷,一边问重楼道:“重楼,你前几天不是把小说的前半部分给编辑看了吗?编辑怎么说?”
半夏算了算时间,按照之前沈大编辑的工作效率,今天应该能出结果了。
“沈编说前半部分写的不错,不过出版量的多少还要看后文的水平。”
半夏一听就知道出版是没有问题了,连忙夸赞:“重楼的水平沈编还不知道?后面一个个填坑,肯定是更精彩,全文的精髓可都在后半部分!”
“因为我回国了嘛,沈编说这次首发可以在黎城,帝都,魔都等地举办下签售会,会有比较好的宣传效果。”
“签售会……”半夏觉得这个是好主意,但露出了新的担忧,“听起来虽然不错,但只要遇到一个疯狂的粉丝,将来你说不定就会被骚|扰,而且开展签售会的意思就是你的个人形象需要公开,你会成为半个公众人物。”
半夏是混娱乐圈的,虽然还没有多少名气,但多多少少对公众人物有些了解,越有名气的明星,赚的钱越多,隐私却很少,想要隐瞒别人的事情都需要费尽心力。因为不管任何的小事,都会有称职的狗仔帮你扒拉出来,大肆宣扬。
半夏做好了心理准备面对这些事端,但她不希望重楼也要面对这些,加上他的身体条件,半夏觉得重楼现在安安静静写书就很好,没有必要为了销量而举办签售会。
重楼自然听出了姐姐话语中的意思,想到姐姐的压力,以及他们舒家的过去——若是被人曝光,无疑会给姐姐带来很多麻烦,这么想着,重楼将仅剩的一点想法给熄灭了:“姐,我就是随便这么一说,你就这么随意一听好了,不必当真。”
半夏洗好碗,转头看着依靠在厨房门框上的重楼,宠溺地说:“傻弟弟,我多么了解你,你到底有没有当真我心里比谁都清楚,不过你能够想通是最好的。”
公众人物这趟浑水不能让重楼陷进去,她希望重楼就在自己的羽翼下长大。
“知道姐最了解我,也最疼我啦!”重楼吐了吐手头,走到水槽边帮忙将碗碟收拾进了架子上。
两人吃完饭后看了会儿电视,重楼又聚精会神在客厅打电脑,起身拍了拍重楼的肩膀:“起来活动活动,别一直打电脑,对身体不好。”
“是。”重楼起身动了动脖子,突然看到半夏脖子上还系着丝巾,不由面露疑惑,“姐,你最近怎么一直系丝巾?”
在重楼的印象里,自家姐姐因为工作的原因比较重视个人形象,但也不至于在家里还系着丝巾,想想就觉得怪异。
半夏闻言脸色一红,虽然草莓印已经很浅了,但还是怕重楼发现,因此半夏一直系着丝巾,当重楼一脸好奇地探过头来看半夏脸上可疑的红晕时,半夏伸手弹了弹他的脑袋:“看什么看,我只是发现黎城比较流行系丝巾,我想多多习惯罢了,看你那么无聊,给我去把《演讲与口才》拿过来。”
“好。”重楼答应地很爽快,马上进半夏的卧室找书籍。
两人租住的屋子是两室一厅一厨一卫,重楼住的是主卧,半夏住的是次卧,半夏的屋子不大,却有一排书架,上面摆满了各种各样的书籍,其中大多是英文书,是半夏不舍得扔掉、从米国千里迢迢带回来的。
重楼只扫了一眼,就很快看到了《演讲与口才》这本书,当他抽下这本书的时候,突然旁边的书也跟着哐当砸了下来。重楼急忙躲开,看着掉在地上的书急忙捡起来,发现书中的照片也被甩了出来,重楼捡起书籍和照片,看着照片上的男人,眼神有丝不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