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边说着,慕容长欢搬过来一张椅子,在司马霁月面前坐下,又取了一个盒子放在膝盖上,上头垫了一块小布包,这才拉过司马霁月受伤的右手搁上去,倒是细心周到。
一番动作轻车熟路的,像是做惯了这样的事,至少绝对不止一次两次。
司马霁月没来由的有些不悦。
就蹙了蹙眉头,问她。
“你还给谁包扎过?”
没头没尾的一句话,听在耳里有些不知所谓,慕容长欢专心致志地给他的伤口缝线,闻言有些漫不经心,便随意地轻哼了一声。
“问这么多干嘛,我的事不用……”
不等她把话说完,晓得她又要说自己不喜欢听的话,司马霁月立时冷下了口吻,打断她。
“算了!当本王没问。”
口吻听着有些赌气,夹带着三分别扭。
慕容长欢不由抬头看了他一眼,却见他侧过了头,举目望向窗外,不知道在想些什么……烛光打在他的侧脸上,勾出森冷的线条,以及倨傲得不可一世的尖俏下颚。
还真是伴君如伴虎……
摇摇头,慕容长欢在心下叹了一叹,继续埋头给他缝线。
穿越之前,在现代,她日常的职业便是外科医生,一来是为了掩护身份,二来则是不想脱离社会大众太久,而且在当神偷之前,她真正的出身是个赏金猎人,靠杀人赚取酬金,这个职业相对而言更加危险,学会处理伤口显然是最基本的要素。
后来因为发生了一些事,她不想再干杀人的行当,才拉着死党一同干起了偷盗的行当。
这一行有个好处,虽然偷上一件宝物并将其转手,整个过程需要花费不少的精力和时间,但是一旦干成了一票,就可以花天酒地地挥霍上大半年,感觉还是很爽的,适合她这种沉沦在纸醉金迷当中的女人。
然而不管是当医生,还是当杀手,亦或是当神偷,都免不了会跟大大小小的伤口打交道,故而慕容长欢早已练就了一手好功夫,将手术刀耍得出神入化,银针自然更不在话下。
不过片刻,司马霁月手背上开裂露骨的伤口就在慕容长欢游刃有余的穿针引线之下紧密地合在了一起,只留下一道狭长的血痕。
就着细线在伤口的尾端打了个漂亮的蝴蝶结,慕容长欢即便扬手打了个响指,笑道。
“好了!非常完美!”
司马霁月垂眸,看了一眼手背,果然被处理得干干净净,仿佛只是被什么锋利的草叶轻轻地划了一道,完全不像是受了什么严重的伤。
“怎么样,满意吗?”
“还行。”
“啧……真是傲娇,看来指望你能说句好话真的是比登天还要难,亏得我给你用了最细的线,担心线不小心扯断了,从头到尾都小心翼翼的,缝得我满头都是汗……”
撇撇嘴角吐槽了几句,慕容长欢又去拿了药膏和纱布过来,给他上药包扎。
司马霁月微抬眉梢,瞅了眼她的额头,光洁如玉,哪来一丝汗?
也就是会耍个嘴皮子罢了,不知道拿这话哄了多少人。
正想着,又听慕容长欢叮嘱道。
“这几天你的手背上都不要沾水,我给你上些药包扎一下,过段时间再过来帮你把线拆了,保证不会留下一丝一毫的伤疤!对了,你要稍微注意下忌口,酒不要喝,辣的也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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